第12章 案情明朗(1/2)

成功将乞丐陈大的妻子王氏(沈砚询问后得知其夫家姓陈)和其子小石头安置在凌霜通过顺天府关系找到的一处隐秘民宅后,沈砚马不停蹄,立刻约见了凌霜。

这次会面的地点,既不是喧闹的酒馆,也不是人来人往的衙门,而是北镇抚司内存放非机密卷宗的档案室。这里书架林立,卷帙浩繁,阳光从高窗的缝隙中挤进来,在弥漫着陈旧纸张和灰尘味道的空气中,划出一道道明亮的光柱,无数微尘在其中飞舞,如同时间的精灵。

选择这里,沈砚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一来,这里相对安静,适合密谈;二来,他可以利用职务之便(尽管是杂役,但负责部分区域的清扫)自由出入;三来,某种程度上,这也是一种对自身环境的试探和利用。

凌霜如约而至,她依旧是一身利落的黑色劲装,只是外面罩了一件普通的青色外衫,稍作掩饰。她进入档案室,看到早已在此等候的沈砚,微微点头,目光扫过周围高耸的书架,眼中闪过一丝讶异,似乎没想到沈砚会选择这样一个地方。

“人安置好了?”凌霜开门见山,声音压得很低。

“嗯,暂时安全。”沈砚点头,从怀中取出那块刻着“陈”字的玉佩,以及王氏按了手印的证词(由沈砚代笔,详细叙述了王虎当街行凶的经过),递给凌霜,“这是苦主提供的物证和证词。王虎杀人,证据确凿。”

凌霜接过玉佩和证词,仔细观看。当她读到证词中描述王虎如何用石头活活砸死陈大,以及王氏当时撕心裂肺的绝望时,即便以她的冷静,眉头也不由得紧紧蹙起,握着证词的手指因用力而微微发白。她深吸一口气,压下心中的怒意,将证词和玉佩小心收好。

“光有这个,还不够。”凌霜抬眼看着沈砚,眼神锐利,“王虎完全可以矢口否认,或者找替死鬼顶罪。我们需要更直接的证据,将他与李坤,乃至他们背后的吏部尚书联系起来,形成完整的链条,让他们无法狡辩,也无法断尾求生。”

“我明白。”沈砚走到一排书架前,熟练地抽出一份看似普通的卷宗,翻开,里面赫然夹着几张他事先藏好的、从户部存档房取得的受贿记录关键页的抄录件,以及那本原始记录中关于“王虎代转吏部”的那一页。“这是从户部取得的,李坤受贿的记录,其中明确提到了王虎,并且指向吏部。”

凌霜接过,快速浏览,眼中光芒越来越亮。“李坤挪用了至少五千两军饷,其中大部分都用于填补张记粮铺的亏空,以及……贿赂王虎和吏部的人!”她指着记录上的数额和名目,语气带着一丝兴奋,“看来,李坤不仅仅是贪腐,他是在用国家的钱,为自己和背后的靠山铺路!张记粮铺,恐怕就是他们洗钱和牟利的白手套!”

沈砚点头表示同意:“没错。李坤官职不高,胆敢如此,背后定然有人指使或纵容。王虎是吏部尚书的侄子,他的角色很可能就是牵线搭桥,甚至直接代表其叔父收取好处。这条线,已经非常清晰了。”

两人就着从窗缝透入的微光,将沈砚带来的证据与凌霜这些天通过顺天府渠道查到的、关于张记粮铺账目往来、以及李坤近期异常消费(如购置田庄、出入高档场所)的信息相互印证、补充。

凌霜带来的信息显示,李坤在短时间内,个人财富急剧膨胀,远超其俸禄所能及,而且其消费模式与王虎高度重合,进一步佐证了两人紧密的利益关系。而张记粮铺的账目则清晰地显示,其大量来路不明的“灰色收入”,最终都流向了以李坤、王虎为代表的官员口袋。

“现在,人证(王氏、苏清鸢)、物证(玉佩、药材样本)、书证(受贿记录、张记账目、李坤财产异常记录)俱全,证据链已经基本完整。”沈砚总结道,目光灼灼,“足以证明李坤贪污军饷、勾结奸商、行贿上官(通过王虎指向吏部),而王虎则涉及杀人、受贿、充当权力掮客。无论哪一条,都足够他们喝一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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