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大火(1/2)

清河县衙的火,起于夜半三更。

白日疲于处理公务的县令早已陷入深沉睡眠,待被浓烟呛醒、发现冲天火光时,已然没了活路,只能与老妻紧紧揽在一起,在绝望中静待烈焰吞噬。

住在县衙偏院内的县令之子叶欢,正在专心致志地研读一卷纸质陈旧发黄的医书,这本医书是他意外所得,书中记载的医术晦涩深奥,他虽看得一知半解,但仍沉浸其中难以自拔。

冬夜酷寒,烛火被窗户缝隙钻进来的风吹得摇摆不止,忽地熄灭了,然而室内仍亮如白昼,正看书入了迷的叶欢打了个喷嚏,稍稍分神,这才发现了不对劲。

明明是十一月寒冬,却为何不觉寒冷,反而......有些热?叶欢抬头,瞬时愕然,薄薄一层窗纸掩根本不住外头的火光,他慌忙推开房门,扑面而来的不是夹霜寒风,而是飘飞着灰烬的扭曲热浪,主院已成一片火海,火势正疯狂蔓延,连他这个偏院,都已经被飘过来的火星子引燃了部分物什,大约无需多久,便会连成一片,将他困死其中。

要快逃!叶欢刚冲出院门,便见前路已经全被火焰拦截,根本没办法继续走,但幸好他的院子很偏,若攀过围墙,还有逃生的机会。他正要倒回,却忽然听见了孩童哭声——是弟弟小志,小志被困在院里了!

小志的院子距离不远,眼看着已经被火焰围起来了,十分危险,叶欢顾不得多想,把身上披着的外袍脱下,裹住头脸,向弟弟的院里冲去。

找到小志时,孩子早已吓得浑身发抖,他将披风裹在弟弟身上,死死揽着人往回冲。

即使没有与火焰直接触碰,可他外露的皮肤也被近在咫尺的热浪烫得焦黑,且吸入的热气更是灼得他喉咙撕裂般痛。

逃出县衙后,两人不敢停歇,一路奔逃至密林深处的破庙,叶欢再也支撑不住,昏死过去。再次醒来,浑身剧痛钻心,虽看不见自己的脸,可手上那狰狞可怖的烫伤,也让他不难想象自己的脸是怎样的惨状。

叶志年纪尚小,遇事只会慌乱哭泣,叶欢被高烧不退折磨,整日昏沉,叶志不认识下山路,拖着哥哥一路乱走,竟误打误撞走到了城门外,被四处闲逛的阿秋捡到。

叶欢喉咙被浓咽烫伤,哑了许久,每日听阿秋叽叽喳喳与他分享打探来的消息,渐渐知道了许多外界情况,新上任的江南知府,连细查都不曾,便把清河县衙的冲天大火,定夺为“意外”,官场沆瀣一气,竟无一人为清河县令一家四口的惨死喊冤,且听阿秋所言,那新上任的知府大人,人品恶劣,处事张狂,想来绝非好官。

日子越久,叶欢打探到的消息便越多,他仗着面容被毁无人认得,曾悄悄潜回清河县,听县民闲谈那场大火:

清河县衙的大火烧了整整一天一夜,百姓们拼尽全力担水扑救,却无济于事。那火起得诡异,夜深人静时骤然爆发,待发现时已成燎原之势,热浪浓烟滚滚,根本无法靠近,只能眼睁睁看着县衙化为灰烬。

火燃时,没有邻县官兵过来帮忙;火灭后,却有府衙差吏进去检查,见万物皆化灰烬,竟拍拍屁股就走了,从此再无下文。

叶欢心里明白,阿爹之前举报老知府惹来记恨,这是新知府来清理刺头,立下马威!

不能让别人知道叶家有幸存者。

从此,叶欢化名阿大,带着小志与阿秋,开始在江南城里艰难求生。

阿大本以为他有两个弟弟,却不想阿秋是女儿家,若她能留在柳府为仆,也算下半生有了着落,此后他只需要继续把小志抚养长大——小志自幼喜读书,阿爹常夸他天赋异禀,若将来能考取功名,或许还有为父正名的机会。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