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律条自证,权限厘清(1/2)
农桑司的晨光带着几分凝重,张伟刚将种子调配的收尾表格归档,吏员就神色慌张地闯了进来:“张郎,不好了!御史府的韩腾大人带着文书来了,说你跨县调运种子‘擅自越权,违背秦律’,要带你去御史府问话!”
张伟心里咯噔一下 —— 果然,李斯派系的反击来得又快又狠。跨县调运种子本是为了应急春耕,且有联盟协议为依据,可在韩腾口中,却成了 “擅动国物资财” 的罪名。他清楚,这绝非简单的问责,而是李斯想借律条打压农桑司的自主权限,同时削弱他这个 “无派系却受重用” 的吏员。
“慌什么,身正不怕影子斜。” 张伟强压下心头的波澜,快速整理思绪。他知道,这场对峙的关键,不在于调运行为本身,而在于是否有律条依据、是否获得授权、是否惠及民生。若不能在御史府自证清白,不仅自己会被追责,关中农桑协作联盟的 “跨县应急调配机制” 也会被废止,未来再遇灾情,流民复耕将举步维艰。
韩腾已在农桑司大堂等候,身着深青色官服,面色冷峻:“张伟,你可知罪?未经御史府批准,擅自调动五县种子,违背《秦律?厩苑律》‘国物资财调运需上报备案’之条,跟我去御史府说清楚!”
“韩大人,跨县调运种子之事,我早已向农桑司报备,且有关中农桑协作联盟的协议为依据,并非擅自为之。” 张伟语气平静,“若韩大人肯移步,我拿凭证给你看。”
韩腾冷笑一声,显然不信:“你一个基层上来的吏员,倒会狡辩。我倒要看看,你能拿出什么凭证。”
张伟回到案前,打开上锁的木箱,取出三份核心材料:一是关中农桑协作联盟成立时的盟约文书,上面明确写着 “联盟县遇民生应急,可相互调配物资,事后补报农桑司备案”;二是农桑司司长的口头批复记录,有两名吏员作证,司长当时已同意调运,只是因春耕紧急,未及出具正式文书;三是种子调配的完整表格,从储备统计、调运协议到入库验收,每一步都有签字记录,清晰可溯。
“韩大人请看,” 张伟将材料递过去,“联盟盟约是各县共同签署,有法律效力;农桑司虽无正式文书,但有吏员见证,且调运种子全部用于流民复耕,无一粒私用,这是入库验收记录和流民领种签字,均可查证。”
韩腾翻看材料,脸色愈发难看,却仍嘴硬:“盟约只是民间协作约定,岂能凌驾于秦律之上?农桑司口头批复不算数,没有正式文书,就是越权!”
“秦律重民生,而非拘泥于形式。” 张伟反驳,“《秦律?田律》有云‘民之饥,天也;君之过,政也’,春耕误一日,流民饥一年。若等正式文书批复下来,春耕已过,数千流民无地可种,恐生事端,这难道是韩大人想看到的?”
韩腾被怼得哑口无言,只能强拉着张伟前往御史府。御史府的审讯厅阴森肃穆,御史大夫的门生王彦负责审理,此人是李斯的亲信,看向张伟的眼神带着明显的敌意。
“张伟,韩腾举报你跨县调运种子越权,你可有异议?” 王彦敲了敲案几,语气威严。
“臣有异议。” 张伟躬身行礼,将三份材料呈上,“臣的调运行为,有联盟盟约、农桑司报备记录、民生实效三重依据,并非越权。”
王彦快速翻看材料,目光停在联盟盟约上:“此盟约未经朝廷批准,仅为各县私约,不能作为律条依据。你调动五县种子,涉及国物资财,未报御史府,就是违背《秦律?厩苑律》,证据确凿,你还敢狡辩?”
“盟约虽为各县签署,但已上报农桑司备案,朝廷并未反对,实则是认可其合法性。” 张伟不卑不亢,“至于未报御史府,是因春耕紧急,且《秦律?田律》优先保障民生,调运种子是为流民复耕,符合律条‘民生为先’的核心精神。”
“强词夺理!” 王彦拍案而起,“本御史让你逐条解释,你的调运行为如何符合秦律,若有一条说不通,就按越权治罪!”
这明显是故意刁难 —— 秦律条文繁杂,逐条解释不仅耗时,还容易被抓住漏洞。但张伟早有准备,他从怀中掏出一张提前绘制的 “调运行为 - 对应律条 - 民生效益” 三联表格,铺在案上:
“回大人,臣已将调运行为与秦律一一对应。第一,调运无主地分配后的流民耕种所需,符合《秦律?田律》‘劝民农桑’之条;第二,种子为农桑司拨付的应急储备,调运用于复耕,符合《秦律?仓律》‘应急物资优先民生’之条;第三,调运后三县复耕率达九成,避免流民失所,符合《秦律?徭律》‘稳定民心’之条。表格中还有具体的民生数据,调运种子让两百户流民顺利播种,预计秋收增收粟米四百石,这是实实在在的效益。”
表格上的条目清晰明了,律条引用准确,民生数据详实,王彦看得眉头紧锁。他本想故意刁难,却没想到张伟准备得如此充分,连律条与行为的对应关系都梳理得滴水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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