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6章 “碍难”(2/2)

第三层:权力基因层——它如何运作“责任的蒸发术”?

“碍难”绝非中性的描述,它是一种高明的政治-语言技术,其核心功能是 “蒸发主观意志,凝结客观障碍”,从而完成权力的安全行使。

1. “去主体化”的拒绝艺术:一个直接的“不”字,会将拒绝的责任和压力完全置于拒绝者(主体)身上。而“碍难”则巧妙地将主语从“我”(权力机构或决策者)替换为“客观情势”。不是“我不同意”,而是“情势有碍,实在困难”。拒绝的权力意志,被溶解在一团模糊的“客观困难”迷雾中。

2. “困难”的建构性与选择性呈现:何谓“难”?“碍难”中的“难”,往往是被权力话语选择性建构和呈现的。在众多可能的困难中,哪些被抬升为“碍难”的理由,本身就是一个政治筛选过程。它可能是真实的制度障碍,也可能是最便于推诿、最不易引发争议的借口。“碍难”合理化了一切被选中的阻碍。

3. “不予解释”的终极解释:表面上,“碍难”提供了解释(因为有困难)。但实际上,这个解释是空洞的、不可追问的。它不指明具体是何种困难,为何此困难不可克服,是否有替代方案。它用“困难”这个万能标签,封堵了进一步质询、协商与辩论的空间。这是一种以解释之名,行终止解释之实的语言策略。

4. 与“爱莫能助”的官僚版共鸣:我们分析过,“爱莫能助”是私人关系中的情感性撤责。“碍难”则是制度化、公共性的“爱莫能助” 。它将个体间的“有心无力”,升级为系统对个体的 “有据不予” 。两者都完成了从“主体责任”到“客观无奈”的话语转换。

5. 对“期待”的系统性管理:在公共服务领域,“碍难”是一种管理公众期待的核心工具。它系统性地、彬彬有礼地告诉申请人:你的期待(申请)与系统的运行逻辑(规定、资源、流程)之间存在不可逾越的“困难”。通过反复使用,它塑造了公众对系统能力的认知边界,降低了被拒时的对抗情绪。

转换:穿越“碍难”的迷雾,追问真实的意志

面对一纸“碍难”的裁决,我们需要培养的不只是沮丧,更是一种话语的解毒能力与行动的穿透智慧。

1. 解码“碍难”:追问具体的“碍”与“难”:不满足于这个空洞的结论。可以礼貌而坚定地追问:“请问具体是哪些规定或条件构成了‘碍难’?” 将模糊的“困难”还原为具体的条款、程序或事实。这是将权力话语拉回理性讨论的第一步。

2. 区分“真障碍”与“伪托词”:有些“碍难”是基于刚性的、公正的法律(真障碍),有些则是基于弹性的、甚至懒惰的解释(伪托词)。通过研究和咨询,判断你所面对的“碍难”属于哪一种。对于后者,存在据理力争或寻求例外通融的空间。

3. 在“碍难”前,探索“替代路径”:正式的、最理想的路径(a)被宣布“碍难”。此时,思考是否存在非正式的路径(b),或是否能将目标拆解,分步实现。系统性的“碍难”常常只针对标准流程,而智慧在于发现系统的缝隙与弹性。

4. 积累挑战不合理“碍难”的案例与知识:许多不合理的“碍难”之所以成立,源于信息不对称和个体的无力感。通过分享经验、学习相关法律政策、甚至寻求公共舆论或法律援助,将个体的“碍难”转化为可公共讨论的议题,能对滥用“碍难”的权力形成制衡。

5. 作为行动者,慎用“碍难”思维:当我们自己成为决策者或需要回应他人请求时,警惕不假思索地使用“碍难”思维。主动反思:是真的存在不可克服的客观困难,还是我在用“困难”作为逃避责任、拒绝创新的舒适借口? 真正的担当,在于努力化“难”为易,而非以“碍难”为终点。

最终,“碍难”的考古学警示我们:最坚固的牢笼,有时并非铜墙铁壁,而是那些被郑重宣告的、看似合情合理的“客观困难”。

它是一道语言的“马奇诺防线”,看似坚不可摧,却可能僵化了思维,遮蔽了真正的可能性。爱的实践、事业的开拓、社会的进步,其历史恰恰是一部不断识别、挑战并最终跨越各种“碍难”的历史。

当我们下次面对“碍难”二字时,或许可以将其视为一个起点,而非终点——一个邀请我们去勘探权力地形、去澄清事实真相、去激发创造性解决方案的、不那么友好的邀请函。

(“爱的考古学” · 补遗 · 裁决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