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章 抽象”、“具体”、“现实”、“虚拟”(1/2)

将“抽象”、“具体”、“现实”、“虚拟”这四组概念,视为两对塑造我们认知世界方式的根本框架。下面用“三层分析法”进行解构。

第一层:共识表层——它们如何被使用?

· 抽象:指从众多具体事物中提取出的共同本质、规律或概念。它脱离了个别、感性的细节,是思维的凝结物。如“爱情”、“正义”、“算法”。

· 具体:指个别、特定、可被感官直接把握的事物、现象或实例。它是抽象得以生发的土壤。如“一次约会”、“一件判决案”、“一行python代码”。

· 现实:指不依赖于我们意识而客观存在的物质世界及其运行法则。通常被视为衡量真伪的终极标尺。如物理身体、自然规律、社会经济结构。

· 虚拟:指非物理的、由信息或想象构成的、但能产生真实效用的存在。传统上它低于现实(如虚构故事),但在数字时代获得了近乎平行的地位(如虚拟身份、数字货币)。

第二层:历史流变层——它们从何而来?

· 抽象 vs 具体:这对矛盾贯穿整个人类思想史。

· 在西方,柏拉图认为“抽象的理念”是真实,具体世界只是其幻影;亚里士多德则强调从具体事物中归纳抽象知识。

· 在中国,有“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的区分,但更强调“道在器中”,抽象规律蕴含于具体实践。

· 现代科学的崛起,正是通过数学抽象(公式、模型) 来理解和预言具体自然现象的辉煌胜利。

· 现实 vs 虚拟:其关系经历了剧变。

· 前现代:“虚拟”基本等同于“虚构”或“潜在”,从属于现实(如神话、小说)。

· 电子媒介时代(电视、电影):虚拟开始大规模地模拟现实,塑造集体感知。

· 数字网络时代(互联网、元宇宙):虚拟不再只是现实的模仿,它开始生成自身的现实性(如社交关系、经济交易、社区规则),并与现实深度交织,形成 “混合现实”。

第三层:权力基因层——它们服务于谁?

这才是关键所在。这两组概念不仅是认知工具,更是权力运作的隐形轨道。

1. “抽象”的权力:谁掌握定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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