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与六便士:破旧草稿与虔诚信徒(1/2)
陈默第三次来工作室时,背着一个鼓囊囊的旧帆布包,包带已经磨得起毛边。
他小心翼翼地把包放在地上,拉开拉链——里面没有宠物用品,没有零食,只有厚厚一沓用牛皮纸袋装着的稿纸。
纸袋边缘被磨得发白,有些地方甚至破了小洞,能看见里面密密麻麻的字迹。
“这是……”江静书轻声问。
“我的小说。”陈默的声音很平静,甚至带着点自豪,“写完了。”
那沓稿纸被拿出来时,工作室里安静了几秒。
太厚了——至少有五百页,全部手写。纸张规格不一,有a4打印纸,有横线笔记本撕下的页,有便利店的收银小票背面,甚至还有几张皱巴巴的餐巾纸。
每一页都写满了字,字迹时而工整时而狂草,但无一例外地认真。
页边空白处写满了修改的批注、箭头、画掉的段落、新添的句子,像一场无声而激烈的自我辩论。
最触动江静书的,是那些稿纸的状态——
因为长期被摩挲,纸张边缘都卷了起来,像秋日的落叶。
有些页面沾着可疑的污渍:咖啡渍、油渍、甚至一滴已经干涸的、晕开了墨迹的泪痕。
用不同颜色的笔修改过,黑、蓝、红、绿,层层叠叠,像地质断层。
“我数过,”陈默抚摸着那沓稿纸,像抚摸一个孩子的头,“一共修改了十一稿。”
“写过的地方,便利店夜班的收银台,公园的长椅,医院候诊区,地铁站的角落……”
“有时候写到一半,纸用完了,就随便抓张什么继续写。”
他翻到中间一页——那是张麦当劳的餐巾纸,上面用圆珠笔写满小字,有些字已经被纸巾的纤维晕染得模糊不清。
“那天在麦当劳写结局,”陈默笑了笑,“写到主角最后的选择时,我哭了。
眼泪掉在纸上,把‘原谅’两个字晕开了。我就顺着那个晕开的痕迹,把结局改成了‘不原谅,但放下’。”
旺财从猫爬架上跳下来,走到那沓稿纸前,金瞳扫过那些斑驳的页面。
“出版社呢?”它问,“投过吗?”
“投过。”陈默点头,语气平淡得像在说别人的事,“十七家。三家有回复,都是模板拒稿信。其他石沉大海。”
“不失望?”
“失望过。”陈默诚实地说,“尤其是第一次收到拒稿信那天,我把稿子扔在地上,踩了两脚,然后坐在上面哭了半个小时。”
他顿了顿:
“但哭完,我又把它们捡起来,一页页抚平,重新装好。”
“因为我忽然想起《月亮与六便士》里那个画家——他死后才被认可,生前穷困潦倒,但从未停止画画。”
“我不是在和他比才华,我是在学他的‘虔诚’。”
“对心中那轮‘月亮’的虔诚。”
为了养活自己——更准确地说,为了养活写作——陈默在一家24小时便利店做夜班店员。
“时薪十九块五,”他说,“晚十点到早六点,一周休一天。”
“很累,要理货、收银、应付醉汉、打扫卫生。”
“但……有整块的时间。”
他拉开帆布包的另一个夹层,掏出更多零碎的纸片:商品标签背面,过期促销单,甚至还有几张废弃的小票存根联,上面都写着字。
“客人少的时候,我就写。”陈默的眼睛亮起来,“有时候写在便签纸上,有时候直接写在手心——等有空了再誊到稿纸上。”
“店长知道我在写东西,没说什么,只是让我‘别影响工作’。”
他记得很多个深夜:
凌晨三点,外面下着雨,店里一个客人都没有。他靠在收银台后面,借着监控的死角,在进货单背面写一个关键的转折。
凌晨四点,一个加班的白领进来买咖啡,看到他埋头写字,好奇地问:“在写什么?”他说:“小说。”对方愣了愣,然后说:“加油。”
凌晨五点,天快亮了,他写完一个章节,抬头看窗外渐亮的天光,忽然觉得——这个为了六便士工作的夜晚,也因为滋养了月亮,而变得神圣起来。
“最艰难的是生病那次,”陈默说,“重感冒,发烧到三十九度,但不敢请假——请假要扣钱,而且那天晚班只有我一个人。”
“我一边擤鼻涕一边收银,脑袋像灌了铅。中间有半个小时没客人,我趴在收银台上,迷迷糊糊地,在纸巾上写了几行字——”
他翻出一张皱巴巴的纸巾,上面字迹潦草,勉强能辨认:
【主角也在发烧,在荒野里独自前行。】
【我也在发烧,在便利店里守着这方寸之地。】
【但我们都在往前走,对吧?】
【只要还在往前走,就还没输。】
江静书看着那行字,鼻子一酸。
她仿佛看见——深夜的便利店,一个发着高烧的年轻人,趴在冰冷的收银台上,用最后一点清醒,在纸巾上写下一个虚构角色和自己的对话。
那是文学最原始的样子:不是华丽的辞藻,不是精巧的结构,而是一个灵魂在绝境中,用文字给自己搭的梯子。
陈默掏了掏外套口袋。
从左边口袋掏出几张折成小方块的纸,从右边口袋又掏出几张,内袋还有,连裤兜里都有。
这些纸片更破旧了,边缘磨损严重,有的甚至已经裂开,用透明胶带小心翼翼地粘着。
“我随身带着,”陈默一边展开那些纸片一边说,“等公交的时候看,吃饭的时候改,睡不着的时候摸一摸……”
纸片上的内容五花八门:
有突然想到的对话片段。
有人物小传的补充。
有某个场景的细节描写。
甚至还有一句孤零零的:“这里情绪不够,要再痛一点。”
因为长期摩挲,纸片变得柔软,像某种温润的皮质。油墨有些地方已经模糊,但陈默能背出每一处模糊原本写的是什么。
“它们就像我的护身符,”他轻声说,“摸到它们,我就知道——我还是那个想写故事的人。无论白天经历了什么,无论别人怎么看我,这个身份,我没丢。”
旺财静静地看着那些破旧的纸片,看了很久。
然后它问了一个问题:
“如果……如果你这辈子都出版不了,都赚不到钱,都没人看——”
“你还会写吗?”
陈默几乎没有犹豫:
“会。”
“因为——”他拿起一张最破的纸片,上面只有一行字:“他终于在废墟里,看见了自己亲手种下的花。”
“写作对我来说,早就不只是‘出书’‘成名’这些事了。”
“它是我认识世界的方式,是我消化痛苦的工具,是我在废墟里种花的手。”
“没了它,我就不知道怎么活了。”
他说得很轻,但每个字都像钉子,钉在空气里。
长久的沉默后,旺财跳上了那沓厚厚的稿纸。
它没有踩在上面,而是用一种近乎神圣的姿势,蹲坐在稿纸堆的顶端,金瞳俯视着陈默:
“陈默。”
“嗯?”
“你刚才说,你可能永远都成不了一个真正的作家。”
“……是。”
“那本喵告诉你——”旺财的声音很平静,却带着某种宣告般的重量,“你已经是一个真正的作家了。”
陈默愣住了。
“为什么?”他喃喃,“我甚至没有正式发表过一篇作品……”
“因为,”旺财的尾巴轻轻扫过稿纸上那些斑驳的字迹,“真正的作家,不是由出版社认定的,不是由销量定义的,甚至不是由读者多寡衡量的。”
它从稿纸堆上跳下来,走到陈默面前:
“真正的作家,只有一个标准:我手写我心。”
“你写了。”
“在便利店的收银台后面写了,在生病的昏沉中写了,在无人喝彩的深夜里写了。”
“你把自己最真实的困惑、痛苦、脆弱、和那一点点不肯熄灭的光——”
“都写进了这些破破烂烂的纸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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