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3章 面对小气的孙守业与无效的承诺,心语想再次离婚(2/2)

心语看明白了,孙守业是多一点都不想付出,吃饭钱都得自己付,这婚结的后悔。

钱是不能交。

孙守业见心语不同意交生活费,就说:“你这都挣双份工资了,把上次借的两万块钱还了吧。”

心语生气,没想到夫妻一场,借钱,不仅要打借条,还追着自己还钱。

心语勉强凑够一万,还给孙守业了,还差一万,等攒够钱再还。

但是心语想,这样的人靠不住,如果自己生病了,他是不可能拿钱给自己治病的。

心语实在是不想离婚,再离婚,就离两次了,让人笑话,但是过下去真的没啥安全感。

她想起当初领证时,孙守业给她写的那张纸条,承诺孙守业死后房子归他的女儿,其她人不能争,允许心语住到老。

这个其她人不就是指我嘛,我也没想争房子,但是这个房子能让我住到老吗?

心语拿着孙守业亲笔写的纸条,找律师咨询,又到法院咨询这张纸条是否管用,到底孙守业这个房子能不能让自己住到老。

回答都是否定的,孙守业的房子属于他和他前妻的共同财产,他前妻去世后,前妻那一半由他和他们的女儿继承。

也就是说房子有他女儿的份,孙守业写的纸条,只能处理属于他的那部分。

纸条没有经过公证,没有法律效力,如果他再重写一个纸条,就会以后写的为主,这张纸条自然作废。

他要是活着把房子过户给他女儿,就没有心语啥事了。

孙守业死了,房子归他女儿还是没有心语啥份,让不让心语住到老,得由他的女儿说了算。

对于心语来说,房子属于孙守业婚前财产,以前有说法,婚前财产,夫妻共同生活超过一定年限就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后来又改了,婚前财产,不管夫妻共同生活多久,都还属于个人财产。

也就是说,只要孙守业不想给,心语就啥也得不到。

心语咨询完,才知道还有这么多说道。

孙守业的女儿和女婿现在住的是亲戚家的房子,他们也没有啥正式职业,都是打零工,根本买不起房子。

孙守业要是不在了,人家回来住,那是理所当然的。

心语回家,跟孙守业谈,夫妻一场,能让自己老了有个住的地方就行,要求他把当初写的纸条到公证处公证一下。

孙守业没同意,“一家人还公证啥,用不着,我都跟我女儿说了,让你住到老。”

心语说:“那把房票加上我的名字,到时候我再还给你的女儿。”

“那多麻烦。”孙守业说道。

什么都得不到,我跟你过啥,吃饭还得自己掏钱,我生病了,你不一定伺候我。

你要是生病了,就凭我这心眼好使的人,到时候还不好意思走了。

自己后半辈子过的一点安全感都没有。

心语越想越觉得这个婚结错了,尤其是想起借条的事,更让她感到孙守业这个人不值得一起相伴到老。

她起了再次离婚的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