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2章 王春妮(二)(2/2)

她挣了挣,没挣开陈安的手,声音渐渐弱下去,带着认命的绝望。她用袖子胡乱擦了擦眼泪,眼睛红得像兔子,连说话的力气都快没了:“陈安,我知道你是好心,可我……我真的没办法了。我挣的工分养着全家,可他们还嫌不够,还想把我卖个好价钱。我不想给他们卖一辈子的命……算我求你了,你走吧,别管我了。”

陈安第二世时网络上很流行一句话:“尊重他人命运,放下助人情节。”可此刻看着王春妮空洞的眼神,她怎么也没办法转身离开。

她知道王春妮不是不想活,是被眼前的困境死死困住了,看不见一点出路,才只能用“死”来反抗。

王春妮没读过几年书。十三岁那年,她娘从课堂里把她拽出来,手里的课本换成了锄头,从那天起,她就再也没摸过书本。

公社广播里念的政策、大队墙上贴的报纸,她要么得忙着挣工分没机会听,要么就算看见了也认不全字。

这辈子灌进她耳朵里的,全是“女娃要听爹娘的”“彩礼多了才体面”“不孝的姑娘没人要”,这些话像一条条绳子,早把她的手脚、她的心,捆得死死的。

不行,不能让她就这么放弃。陈安深吸一口气,攥着王春妮手腕的手松了些,却没放开,她放缓了语气,一字一句地说:“王春妮,你先冷静点,听我说。早在1950年,国家就颁布了《婚姻法》,里面明明白白写着,婚姻自由,反对包办婚姻、买卖婚姻。

你想不想嫁人,想嫁给谁,这件事只有你自己能做主,任何人都没资格干涉,包括你爹娘!”

王春妮愣愣地抬头,眼里满是茫然,像没听懂“婚姻法”这三个字是什么意思。她长这么大,从来没人跟她说过,她的婚事能自己做主。

陈安见状,继续往下说:“你爹娘再厉害,能大得过国家的法律?要是他们再逼你,或者你想嫁的人他们拦着,你就直接去公社找妇联,找书记!他们就是管这事的,肯定会帮你说理!”

这话让王春妮空洞的眼神里,终于泛起了一点微弱的光。她张了张嘴,声音带着明显的颤音:“法、法律?公社……真的会帮我?”她不敢信,毕竟在她的认知里,爹娘的话就是天,公社干部哪会管老百姓的家务事。

陈安见她眼里有了松动,赶紧趁热打铁,松开她的手腕,却伸手扶住她的胳膊,怕她再往桥栏边靠:“当然是真的!年前公社还开过大会,专门讲《婚姻法》,说包办,买卖婚姻是违法的,不管是爹娘还是谁,公社都能管!

我前个去公社办事,还亲眼看见妇联的李主任帮着邻村一个姑娘评理。那姑娘的爹娘要把她嫁给四十岁的老光棍,李主任不仅拦住了,还把她爹娘批评了一顿,最后那姑娘自己选了个同龄的小伙子,现在过得好着呢!”

(吴小红申请撤销婚姻的事后,红星公社的干部们就研究起了《婚姻法》,并对此做了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