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3章 古墓惊魂6(1/2)
案件侦破后,沈辞和谢云带着追回的文物,来到文物局,交给李教授。李教授看着这些珍贵的文物,激动得手都在抖:“太好了!这些文物终于回来了!尤其是这件战国时期的玉璧,上面的纹路是典型的蟠螭纹,保存得这么完整,太珍贵了!对研究战国时期的历史文化,有很大的帮助!”
“李教授,这些文物还需要您仔细鉴定,看看有没有损坏,” 沈辞说,“另外,龙骨山的战国古墓,还需要你们进行保护性发掘,里面可能还有更多珍贵的文物。”
“放心吧,沈警官,” 李教授说,“我们已经组织了专业的考古团队,明天就去龙骨山,对古墓进行保护性发掘。这次多亏了你们,不仅抓住了盗墓团伙,还追回了这么多珍贵的文物,你们是我们文物保护的功臣!”
沈辞和谢云笑了笑,心里满是欣慰。他们知道,保护文物是每个人的责任,能为文物保护出一份力,是他们的荣幸。
几个月后,案件正式开庭审理。法庭上,吴先生、周正国、刘老四、孙六、林曼等 10 名涉案人员,被押上被告席。检察官宣读了他们的罪行:“被告人吴先生,组织、领导盗掘古墓团伙,多次盗掘战国、汉代、唐代等古墓,倒卖文物,教唆他人杀人,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被告人周正国、刘老四、孙六、林曼等人,积极参与盗掘古墓、倒卖文物,其行为已构成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倒卖文物罪,故意杀人罪(部分被告人)……”
随后,检察官出示了所有证据 —— 盗墓工具、被盗文物、账本、供述笔录等,每一项证据都确凿无疑,证明了他们的罪行。
吴先生等人虽然试图狡辩,但在证据面前,都不得不承认自己的罪行。
最终,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吴先生,犯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倒卖文物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周正国,犯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倒卖文物罪,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刘老四、孙六、林曼等人,根据其罪行轻重,分别判处十年到十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听到判决结果,旁听席上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李教授和文物局的工作人员,都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 这些盗墓贼终于受到了应有的惩罚,珍贵的文物也得到了保护。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