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白银山武装犯罪集团侦破实录 7(1/2)

公诉人立刻反驳:“被告人白银山在部队时的功绩,不能抵消他后来的滔天罪行!他杀害 15 名无辜者,包括民警、村民和狱警,手段残忍,毫无悔罪之心。在审讯过程中,他多次表现出对社会的仇恨,甚至扬言要继续报复,这样的人,怎么能从轻处罚?如果对他从轻,如何告慰 15 名受害者的亡灵?如何给受害者家属一个交代?如何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张彪的辩护人则称张彪只是武器走私的从犯,主要责任在白银山和 “老 k”。公诉人拿出张彪与 “老 k” 的交易记录和通话录音,反驳道:“被告人张彪不仅是武器走私的主犯,还积极联系境外武装分子,策划将武器运往境外,危害国家安全。他的行为,对边境地区的安全造成了极大威胁,必须依法严惩!”

辩论结束后,审判长询问被告人是否有最后陈述的意愿。白银山抬起头,眼神空洞,声音沙哑:“我没什么好说的,我杀了人,走私了武器,我认了。但我还是觉得,是这个社会对我不公,我才走到今天这一步。”

张彪则大声喊冤:“我只是个做买卖的,武器是白银山要的,跟我没关系!我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老 k” 及其同伙也纷纷狡辩,称自己只是受雇于人,不知道武器是用来危害国家安全的。

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一个小时后,审判长再次走上法庭,敲响法槌:“现在宣布判决结果:被告人白银山,犯故意杀人罪、武器走私罪、危害国家安全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张彪,犯武器走私罪、危害国家安全罪、故意杀人罪(从犯),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李虎,犯武器走私罪、危害国家安全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王强,犯武器走私罪(从犯),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被告人‘老 k’及其同伙,犯非法入境罪、武器走私罪、危害国家安全罪,数罪并罚,均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立即生效,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

法庭里响起了热烈的掌声,受害者家属们相拥而泣,李大姐激动地说:“终于判死刑了!我丈夫可以瞑目了!谢谢法院,谢谢警察同志!”

沈辞和谢云坐在旁听席上,看着这一幕,心里满是欣慰。为了侦破这起案件,他们付出了太多的努力,如今凶手终于受到了应有的惩罚,正义得以伸张,所有的辛苦都值得了。

庭审结束后,沈辞和谢云来到受害者家属身边,安慰他们。“李大姐,节哀顺变,” 沈辞轻声说,“凶手已经受到了严惩,您丈夫的在天之灵,也能安息了。”

李大姐点点头,擦干眼泪:“沈警官,谢法医,谢谢你们,要是没有你们,凶手可能永远也不会被抓住,我丈夫的冤屈也永远无法昭雪。你们是老百姓的好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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