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1章 荒村残尸7(2/2)

庭审开始,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详细陈述了三人的犯罪事实:“被告人赵天成,为掩盖偷税漏税的罪行,伙同被告人李导演、孙强,提前偷取凶器,诱骗被害人伊丽安至永忠村玉米地,残忍地将其杀害并肢解,事后嫁祸他人,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影响特别严重;被告人李导演,受赵天成胁迫,参与诱骗被害人,为犯罪提供帮助;被告人孙强,受赵天成指使,偷取凶器,协助转移罪证,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随后,公诉人出示了证据 —— 伊丽安的尸检报告、沾血的斧头、带有环形纹路的指纹鉴定报告、孙强的供述录像、赵天成和李导演的认罪记录等。每一份证据,都让在场的人感到愤怒和震惊。

伊丽安的母亲哭着说:“我的女儿,从小就想当演员,她那么努力,那么善良,从来没害过任何人。你们为什么要这么对她?你们把她切成两半,还在她脸上划口子,你们的心是石头做的吗?我求法院,判他们死刑,给我女儿一个公道!”

永忠村的村民代表也发了言:“伊丽安姑娘在我们村拍戏的时候,很有礼貌,看到老人会打招呼,看到小孩会给糖吃。她死得太惨了,玉米地里的血,我们一辈子都忘不了。希望法院能严惩凶手,让她在天之灵能安息。”

面对证据和指控,赵天成依然不肯低头,他冷笑一声:“我没罪!伊丽安拿着我的证据要挟我,她就是个敲诈犯!我杀她是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 公诉人反驳,“被害人手无寸铁,你用斧头将她杀害并肢解,这是故意杀人,不是正当防卫!而且你事后还嫁祸他人,销毁证据,这足以证明你是有预谋的犯罪!”

李导演哭着忏悔:“我错了…… 我不该帮赵天成诱骗伊丽安,我不该害怕他的威胁。我对不起伊丽安,对不起她的家人,我愿意接受任何处罚,只求能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孙强也承认了自己的罪行:“我不该帮赵天成偷斧头,不该帮他转移罪证。我知道错了,我愿意赔偿伊丽安家人的损失,希望能从轻处理。”

沈辞作为本案的主要侦查人员,出庭作证,详细陈述了案件的侦破过程:“我们从永忠村玉米地的尸体入手,通过调查死者的社会关系,发现了赵建军、王富贵、李导演等嫌疑人;再通过物证化验,找到了赵天成的 dna 和孙强的指纹;最后通过走访村民,还原了三人偷取凶器、杀害被害人、嫁祸他人的全过程。三人的犯罪行为极其残忍,对社会造成了恶劣影响,必须依法严惩。”

庭审持续了一整天,直到傍晚,法官才宣布了判决结果:“被告人赵天成,犯故意杀人罪,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影响特别严重,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李导演,犯故意杀人罪(从犯),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被告人孙强,犯故意杀人罪(从犯),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判决宣布后,法庭里响起了热烈的掌声,伊丽安的父母激动得相拥而泣,嘴里不停地说:“谢谢法院!谢谢警察同志!我女儿可以安息了!”

赵天成听到判决结果,脸色瞬间变得惨白,他疯狂地挣扎着,大喊:“我不服!我要上诉!我没罪!” 但民警很快就把他制服,押出了法庭。

走出法庭,永忠村的村民围着沈辞和谢云,不停地道谢:“沈警官,谢法医,谢谢你们为伊丽安姑娘讨回公道!你们是好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