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5章 谈判桌上的刀锋(1/2)
德国埃尔温基金会的原则性同意,如同在阴云密布的天空撕开了一道透光的缝隙。但这道光,需要经过艰苦卓绝的谈判,才能转化为真正可以依凭的彩虹。传真上的热情与原则,落到具体的合同条款上,便成了字斟句酌的刀锋相见。
沈皓明迅速组建了一个精干的谈判小组,除他亲自挂帅外,还包括公司最顶尖的国际商务法务、精通欧洲媒体运作的资深顾问,以及乔妍——她需要从创作层面确认每一条涉及内容控制权的条款是否触及底线。
谈判以远程视频结合加密文件传输的方式进行。对方阵营同样强大:埃尔温基金会派出了以严谨甚至苛刻着称的合作伙伴关系总监汉斯,两家欧洲公共电视台(tve和另一家法国机构)也派出了版权与合购部门的负责人。
第一轮交锋,聚焦于“联合投资与发行联盟”的具体架构。德方倾向于一个更集中、由基金会主导决策的委员会模式,以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和项目的“国际一致性”。而沈皓明则坚持一个相对松散、但赋予现有创作团队(以他和乔妍为核心)在艺术和关键商业决策上“一票否决权”的联盟模式。
“沈先生,我们必须对欧洲公共资金的使用负责。”屏幕上的汉斯面无表情,德语通过同声传译显得冰冷,“过于分散的决策权可能导致效率低下,也无法确保项目最终呈现符合联盟的共同价值观。”
沈皓明身体微微前倾,语气平稳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力量:“汉斯先生,联盟的‘共同价值观’基础,正是对我们团队创作理念和独立性的认可。如果最终决策权不在我们手中,这种认可便失去了意义。效率很重要,但失去核心创作自主带来的风险,是任何效率都无法弥补的。我们可以接受联盟在预算审批、发行渠道协调上的建议权,但内容方向、最终剪辑、核心主创人选,必须由我们决定。这是合作的基石,也是我们选择国际联盟而非单一资本方的初衷。”
他的话语清晰地将“艺术自主”提升到了联盟存在意义的高度,让对方无法回避。谈判一度陷入僵局。
这时,乔妍接到了沈皓明一个极轻微的眼神示意。她清了清嗓子,用英语直接对汉斯说道:“汉斯先生,或许我们可以换个角度思考。《双生火焰》的力量,恰恰来源于它并非一个‘委员会产物’。它记录了全球化浪潮下那些未被统一叙事掩盖的、真实的矛盾和个体的声音。如果为了‘国际一致性’而磨平这些棱角,那么它吸引贵方关注的核心价值也就不复存在。联盟的存在,应该是保护这种独特性,为其提供更广阔的舞台和更坚实的后盾,而不是试图去‘规范’它。”
她没有纠缠于权力分配,而是回归到作品价值本身。这番话,让屏幕另一端的汉斯沉默了片刻,他身旁的tve代表则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乔导演说的,是一种理想状态。”汉斯最终开口,语气稍缓,“但实际操作中,我们需要平衡。也许,我们可以设立一个由双方代表组成的‘艺术指导小组’,对重大内容方向变更进行讨论,但保留你们在无法达成一致时的最终决定权,同时,将这一机制明确写入合同,并设定清晰的触发条件和沟通流程。”
这是一个妥协,但保留了核心。沈皓明与法务顾问快速交换了一个眼神,微微颔首:“可以就此方向进行细节磋商。”
第一道难关暂告一段落,紧接着是更为繁琐复杂的版权分割、收益分配、发行区域划分、后续系列开发优先权等条款。每一条都牵扯到巨大的利益和长远的布局。沈皓明展现出惊人的耐心和细致,对每一个百分比、每一个时间节点、每一个优先选择权都反复推敲,时而据理力争,时而以退为进。
乔妍负责紧盯所有涉及创作的部分。当对方提出,联盟成员有权对“可能引起重大法律或舆论风险的内容”提出修改建议时,乔妍立刻警觉。
“请问,‘重大风险’的标准如何界定?由谁界定?”她追问,“不同国家的法律和文化背景差异巨大,如果以最严苛的标准来衡量,纪录片将寸步难行。”
经过激烈讨论,最终条款被修改为:“如内容可能引发联盟任一成员所在司法管辖区内的明确法律禁止(需提供具体法律条文),或经独立第三方权威媒体伦理机构评估存在明确且重大的诽谤风险,联盟可提出关切,但修改决定权仍在创作团队,如无法达成一致,联盟成员有权选择退出该部分内容的分销,但不影响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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