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1章 骚操作(1/2)
权限到手,尘埃落定。
但慕北并没有急着行使这份来之不易的权利去购买凭证,眼眸反而微微眯起,透出一丝审视的光芒。
ta发现了一个极不寻常的细节,或者说……
一个明显的“违和点”。
明明在使用「《初始条例》违规豁免权限」后,监察之塔已经受理了申请,并准备生成对应的权限道具。
可就在那个瞬间,秩序乐园却突然插手,以一种近乎“抢单”的姿态,强行替监察之塔完成了道具的制作。
为什么?
作为绝对理性的规则化身,秩序乐园绝不会做无用功。
难道仅仅是为了帮监察之塔分担工作压力?
还是单纯地希望自己能快点突破巅峰之境?
不,这些猜想都太肤浅了。
在乐园的运行逻辑中,每一个微小的举动背后,必然隐藏着巨大的利益考量或规则博弈。
为了验证心中的猜想,慕北重新调出了那张权限卡片的信息,逐字逐句地进行二次解析:
——
物品信息
名称:巅峰属性障壁突破凭证平价购买权限
产地:秩序乐园
类型:权限类道具
品质:无(权限类物品无品质)
效果:……(略)……
限制:凭此权限购买的「巅峰属性障壁突破凭证」,仅限逆熵体自己使用,……(略)……
评分:无(权限类道具无评分)
评价:……(略)……
价格:不可出售,不可转让,不会掉落
——
只是一眼,慕北的瞳孔骤然收缩。
找到了。
盲点就在“类型”这一栏!
在这张由秩序乐园“抢先制作”的权限卡上,类型一栏仅标注了“权限类道具”。
而那些由监察之塔发放的、类似的特殊权限物品(比如刚才消耗掉的「《初始条例》豁免权」),其类型后缀往往会跟着这么一个标签——“消耗品”。
而「巅峰属性障壁突破凭证」的类型栏后不仅没有“消耗品”标签,且在整个道具的详细描述中,也没有任何关于“使用次数”或“生效时限”的限制性条款!
在乐园的公证规则里,没有限制,一般意味着——
无限!
一个极其大胆,甚至可以说是在《初始条例》的底线上疯狂蹦迪的念头,在慕北脑海中炸开。
ta深吸一口气,压抑住内心涌动的狂喜,向秩序乐园发出了那个至关重要的询问:
“秩序乐园,若我通过此权限购买了四张凭证,并成功突破了所有的巅峰属性障壁后……我是否还能继续购买该凭证?如果能的话,有次数限制吗?”
虚空沉寂了片刻,随后给出了那个让慕北嘴角的弧度无限扩大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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