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弟弟的漂亮女友70(2/2)
“他们去菜市场了。”
梁暮看着他眼下淡淡的青黑,直接道,“林彧,你还好吗?”
“学姐……你知道了,是不是?”
梁暮点了点头:“听我爸提了。”
林彧深吸了一口气,像是终于找到可以稍微喘息的缺口。
他解下围裙,胡乱搭在旁边的椅子上。“学姐,有空吗?陪我走走吧,店里有点闷。”
“好。”
两人沿着人行道,漫无目的地往前走。
起初谁也没说话,只有脚步声一前一后,偶尔交错。
林彧走得很慢,低着头,盯着自己的鞋尖,仿佛那里有他全部问题的答案。
走了大概半条街,他才像是鼓足了勇气,声音很轻地开口,带着梦呓般的恍惚。
“我小时候,其实偷偷想过。”他顿了顿,自嘲地笑了笑,“想过如果我的爸爸妈妈是有钱人,会怎么样。”
梁暮侧头看他,没有打断。
林彧的声音低了下去,“我爸妈他们是外出打工的,我是留守儿童。小时候,最羡慕的就是放学有爸妈来接的同学。”
“我只有爷爷奶奶。他们对我很好,但还是不一样的。”
“每年只在中秋和过年的时候,我爸妈才回来,会给我带新衣服,会让我好好读书,翻来覆去的总是那些话。他们很辛苦,我知道。”
“学姐,我好像还没跟你说过我是哪里人。”
他忽然抬起头,看了梁暮一眼,又迅速移开视线。
“你是哪里人?”梁暮顺着他的话问。
“桂市。”
梁暮明白了,“我知道,山水甲天下。”
林彧随即补充说:“但我不敢说我是桂市人。我不住在市区,是底下的一个县,再底下的一个镇,再到底下的一个村。”
他说得很绕,透着羞惭的精确。
仿佛不这样层层剖开,就无法说明白那份地理和心理上的遥远距离。
他的眉头皱得很紧,眼神里满是困惑与不安。
“现在,”他声音发涩,带着难以置信的颤抖,“现在突然有人告诉我,我原本应该是另一种人生,我可能……我……”
林彧忽然哽住了,好像找不到合适的词语来描述这种翻天覆地的颠覆。
“学姐,这像是在做梦。不,比做梦还不真实。梦里至少醒过来就没了,可这个……”
“它就在那里,是真的,又好像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
他停下脚步,转过身面对梁暮,眼眶微微泛红,里面盛满了无处安放的惶恐。
“那个家是我亲生父母的家,我该回去吗?”
“那我爸妈呢?养了我二十多年的爸妈,他们怎么办?”
我又该怎么办?
林彧无法说出自己的感受,问题接踵而来,混乱又无序。
他试图抓住一点点真实的锚点,想要固定心里的惊涛骇浪。
梁暮看着他脸上交织的迷茫痛苦,忽然想起霍应忱那句话。
眼前的林彧,正被突如其来的因果卷入漩涡中心。
她没有给出建议,只是从旁观者的角度去回答:“林彧,这件事没有标准答案。”
“无论是血缘上的父母,还是养育你的父母,他们的感受,还有你自己的感受,都需要时间慢慢去理清。不用急着逼自己做决定。”
“不管你最后选择哪条路,或者走出第三条路,重要的是,那是你心里真正想走的路。你是林彧,这一点,不会因为任何事情而改变。”
林彧怔怔地看着梁暮,喉结滚了滚,想说什么,最终只化作了叹息。
过了会。
“学姐,如果给你一次改变命运的机会,你会如何?”
“改变命运吗?”
“你会怎么做?”
“如果改变命运也是命运的一环呢?”
林彧猛地怔住,像是被这句话钉在了原地。
梁暮眼中带笑,声音坚定地说:“以前的经历,少了哪部分,都不会构成现在的你。”
“关于你的定义,从来不该被血缘和家境覆盖。”
“命运不是单行线,不必执着去改道。无论哪条路,往前走的那个人,始终都是你自己。”
林彧站在那里,许久没有说话。
夏季午后的空气燥热,梁暮去路边餐饮店买了两瓶冰水,递了一瓶给他。
后者默默接过,拧开盖子,连灌了几口。
就在往回走到途中,梁暮以为他要沉默到底,却忽然听见了系统的播报在脑海里响起。
【攻略目标林彧好感度+4,当前好感度100】
她怔了怔,有点意外。
在地球的另一端,某家百年老店。
霍应忱已经很久没吃这家餐厅的下午茶了,此次出差,顺便过来看看霍应星,再故地重游。
骨瓷茶杯里的伯爵红茶冒着袅袅热气,点心架上的司康饼还带着刚出炉的酥香。
霍应忱执起银叉,慢条斯理地切开一块覆盆子挞,对这熟悉的味道颇为受用。
比起他吃得津津有味,霍应星没什么胃口,
连侍者过来添茶,霍应星也只是漫不经心地抬了抬眼皮,连句道谢都显得有些敷衍。
“哥,”他忍不住询问,“你和她……”
霍应忱抬眼,“关于这件事,我应该对你说一句抱歉,但我确实很喜欢她,婚事就订在明年。”
“没有什么抱不抱歉的,毕竟当初先说分开的是我。”
沉默地吃了会茶点,霍应星忽然想起一件事,“老头子这些年都独身,那个女人去哪里了?”
“她……自杀了……”
这件事发生在霍应忱出国后。
患上躁郁症的关月将满腹怨气朝霍父身上发,后者疲于应对,最后干脆不见。
中年躁动遇到的红玫瑰变成了蚊子血,死去的妻子变成了白月光。
故事的开始极具浪漫,故事的结尾烂成一滩。
回想霍向树与关玫最恩爱的时候,他因她的名字,亲手种了玫瑰花海表达爱意。
而关玫因为爱他,喜欢上了玫瑰。
人就是这样奇怪,爱屋及乌,就连喜好也会因此改变。
她叫关玫,曾经最喜欢白色百合花。
而从小活泼好动的关月,反倒张扬得像玫瑰。
十七岁那年,关月立志要成为标新立异的画家,如果这个想法需要理由的话,大概是她想要像毕加索那样举世闻名。
十九岁那年,关月不知不觉爱上了自己的姐夫,如果这份感情需要理由的话,大概是因为霍向树爱关玫的样子,让她心生向往。
关月学会了画家的技法,也沾染了画家的不羁,却终究没能学会如何安排自己的命运。
她的爱就像一团火,奋不顾身地燃烧,最终灼伤所有人。
二十二岁这年,关月画了一幅巨幅玫瑰花海,用自己的血。
玫瑰又叫徘徊花,旧爱难回,心底徘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