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柳志断案清理句章县(1/2)

下午两点多,句章县衙的公堂上气氛凝重得如同暴风雨前的宁静。

原本喧闹的百姓已被暂时安抚,有序地等候在堂外走廊下,无数双眼睛透过敞开的大门紧盯着堂内。原来的衙役已被徐康的少年亲卫替换,这些少年身着鲜明盔甲,手持兵器肃立两侧,气势森严。

柳志端坐在县衙大堂主位,已换上一身深色官服。他面容清瘦,目光沉静,却自有一股不怒自威的气势。徐康坐在公堂一侧稍后的位置,默默观察着一切,既是学习,也是坐镇。

带犯人!柳志声音不高,却清晰地传遍公堂内外。

一阵铁链拖地的刺耳声由远及近。首先被押上来的是李家家主李毋,以及几名参与打死王老汉儿子的恶仆。李毋四十岁左右,体态肥胖,穿着绸缎,虽然被拘押,脸上却没有多少惧色,反而带着惯有的傲慢,目光扫过堂上的柳志和侧后方的徐康,隐隐带着挑衅。他显然不相信这个新来的过江龙真敢拿他这个地头蛇怎么样。

断腿的王老汉一见到李毋,顿时怒目圆睁,挣扎着要扑上去,被身旁的披甲少年拦住,只能发出悲痛的呜咽。

李毋!柳志一拍惊堂木,声音骤然变冷,堂下王老汉控告你李家强占他的田地,打死他儿子,还打断他的腿,你认罪吗?

李毋梗着脖子,阴阳怪气地回答:这位大人,这话不对。那王老汉的儿子是和我家伙计争执时自己失足摔死的,关我什么事?至于那些田地,是他自愿抵押的,白纸黑字,有契约为证!他这是诬告!

自愿?契约?柳志冷笑一声,不再看他,转而望向王老汉,王老汉,你把当天的情况,再详细说一遍。

王老汉泪流满面,将当天如何被李家逼债,如何拒绝低价卖田,儿子如何据理力争,却被李家家仆围殴致死,自己上前阻拦又被当场打断腿的经过,泣血陈述了一遍,细节清晰,听者无不动容。

李毋还在强辩:空口无凭,一面之词!证据呢?

柳志不再和他废话,直接从桌上拿起一份卷宗,又示意人带上一名浑身发抖的账房先生模样的人。李毋,你看这是谁?这是你李家庄园原来的管家!他已经招认,你为了侵占王家水田,命令他伪造借贷契约,还做假账!还有,这几名动手的恶仆,柳志目光扫过那几个面如土色的家仆,已经有人招认,是你亲自下令往死里打!铁证如山,你还敢狡辩?!

柳志的声音一句高过一句,如同重锤,狠狠砸在李毋心上。他没想到对方准备如此充分,连他身边的核心账房都被策反拿下,脸色瞬间变得惨白,额头冒出冷汗,张了张嘴,却再也说不出狡辩的话。

李毋!罪大恶极,依照法律:强占民田,致人死亡,情节恶劣的,主犯判处死刑!从犯根据情节轻重,或流放,或服苦役!柳志声如寒冰,宣判道,李毋,判处斩立决!没收家产,除保留其家属基本生活所需外,其余充公,用于补偿受害百姓和县里开支!所有参与行凶的恶仆,都依法严惩!

不!你不能杀我!我在州府有……李毋惊恐大叫,试图挣扎。

拖下去!柳志毫不留情地打断。如狼似虎的少年士兵立刻上前,捂住他的嘴,将他死死按住,拖出公堂。堂外百姓先是一静,随即爆发出震天的欢呼和哭喊:青天!柳青天啊!

接下来,柳志又连续审理了张家强抢民女案、贺家高利贷逼死人命案、朱家纵马行凶案,以及原县衙钱户曹、王捕头等官吏贪赃枉法、勾结豪强的案件。他逻辑清晰,审问切中要害,将徐康提前收集的罪证与当堂百姓的控诉、新抓获犯人的口供相互印证,形成无可辩驳的证据链。

每审完一个案件,他就当堂宣判:

张氏主犯,强抢民女、欺压百姓,判重打一百大板,流放千里,没收大半家产。

贺氏主犯及放贷管事,逼死人命、盘剥百姓,判监禁十年,没收家产用于抵债并赔偿受害者。

朱家纵马恶仆,损坏财物、危害治安,判赔偿损失,服苦役三年。

原钱户曹、王捕头等贪官,知法犯法、罪加一等,或判死刑,或判撤职抄家、流放服苦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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