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纵火案的突破口(2/2)
“在县里…他说…事成之后,给我一百大洋,送我出关…”
魏莱不再问,让人把刘四押下去,严加看管。
第二天,魏莱带着所有证据和刘四的口供,亲自去了县里。
他没有找县委书记杨,而是直接去了县武装部——武装部长是魏莱的老战友,姓赵,参加过辽沈战役,为人刚正。
赵部长看完材料,拍案而起:“狗日的!敢动咱们的人!”
他立刻带人,以“检查工作”为名,去了县供销社。王主任还在办公室里拨算盘,看见赵部长和魏莱,脸色瞬间变了。
“王主任,”赵部长把材料摔在桌上,“解释解释?”
王主任还想狡辩,但人证物证俱全。赵部长当场下令抓人,从他办公室搜出了更多证据:与关内商人的通信(用密语写的交易计划)、几根金条、还有一份名单——上面列出了四水镇“可以收买”的人员。
名单上,有刘书礼(已抓),有王小二(已处理),还有几个魏莱没想到的名字:红旗屯的马三炮(标着“可用金钱拉拢”),芦苇荡村的赵满仓(标着“可用土地诱惑”)。
甚至…还有周明远(标着“有把柄可抓”)。
魏莱心里一沉。周明远的把柄?是什么?
但此刻顾不上这些。王主任被抓,他背后的网络暂时被切断。但魏莱知道,这只是冰山一角。
回到四水镇,魏莱召开了全镇大会。
粮仓废墟前,刘四和王主任(被押回来)被绑在木桩上。魏莱当众宣布了他们的罪行:纵火、破坏生产、勾结外部势力。
“怎么处理?”魏莱问群众。
“枪毙!”李铁柱第一个吼。
“对!枪毙!”人群激愤。
魏莱抬手示意安静:“按律法,纵火造成重大损失,可以枪毙。但王主任是县干部,刘四是从犯。我的意见是:王主任押送县里,由上级审判。刘四,戴罪劳动,终身监禁,在开荒队干到死。”
这个判决,既体现了法度,也留有余地。
王主任被押走时,面如死灰。刘四则瘫软在地,被拖去了开荒队。
会后,魏莱找到周明远,把那份名单给他看。
周明远看到自己的名字,沉默了。
“周文书,”魏莱低声问,“他们说的‘把柄’,是什么?”
周明远掏出烟袋,手微微发抖。良久,他才说:“我女儿…不是牺牲的。”
魏莱愣住。
“她是…自杀的。”周明远声音干涩,“抗联最艰难的时候,她被俘过…虽然没叛变,但…有人说她不清白。她受不了,找了个机会…跳崖了。”
他抬起头,老眼里满是泪水:“这事我一直瞒着。怕人说她是逃兵,是叛徒…我怕对不起她…”
魏莱心里像被什么堵住了。那个铁皮烟盒里的照片,那个笑得灿烂的姑娘,原来背负着这么沉重的秘密。
“周文书,”魏莱握住他颤抖的手,“你女儿是英雄。被俘不是她的错,自杀也不是懦弱。她是用自己的命,保住了清白。你不用瞒,也不用怕。如果有人拿这事做文章,我第一个不答应。”
周明远看着他,嘴唇哆嗦,终于,嚎啕大哭。
这个沉默了一辈子的老人,把所有的委屈和痛苦,都哭了出来。
魏莱陪着他,直到他平静下来。
“镇长,”周明远擦干眼泪,“从今往后,我这条老命,就是你的。”
“不。”魏莱摇头,“是四水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