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南华军人的待遇(1/2)

1955年,南华实行义务兵役制后,士兵的待遇变成供给制+工资的模式,不再是过去桂系直接发“全额”军饷的模式。

国防军会保障士兵的基本生活保障,同时为了鼓励人们主动服役,国防军还会为士兵提供免费的医疗服务、技能培训等福利。

国防军的士兵的工资标准是按服役年限递增,这不仅可以减轻南华政府的国防开支,还可以让服役年限较长的士官和军官能够专心提升战斗素质,不用为碎银几两而苦恼。

根据1955年南华政府颁布的《南华共和国国防军士兵薪资办法》的规定,工资标准如下。

第一年:1200元\/月(新兵入伍首月即可领取)

第二年:2000元\/月(较第一年增加800元)

第三年:6000元\/月(增加4000元)(士官)

第四年:7000元\/月(增加1000元)

第五年:8000元\/月(增加1000元)

第六年:10,000元\/月(增加2000元)

第七年:12,000元\/月(增加2000元)

第八年:14,000元\/月(增加2000元)

第九至第十一年:每增加一年,津贴增加2000元,直至第十一年达到20,000元\/月(封顶)。

国防军这一标准的特点是前期小幅递增、后期加速增长,既考虑了新兵初期的生活适应需求,也通过后期较高的工资鼓励有能力的士兵长期留在军队发展。

国防军的军官工资则是按军官级别划分的。

1955年,南华政府对国防军的军官实行级薪+军龄补助金的制度,薪资按级别确定,军龄补助金按参军年限递增,每5年递增10%,最多30%。

副排级军官:薪资为6000元\/月,军龄补助金是600元\/月(参军五年),月薪合计6600元。

正排级军官:薪资约7000元\/月,军龄补助金约700元\/月(参军5年),月薪合计7700元。

副连级军官:薪资约8000元\/月,军龄补助金约800元\/月(参军5年),月薪合计8800元。

连级军官:薪资约9000元\/月,军龄补助金约900元\/月(参军5年),月薪合计9900元。

副团级军官:薪资约10,000元\/月,军龄补助金约1000元\/月(参军5年),月薪合计11,000元。

团级军官:薪资约11,000元\/月,军龄补助金约1200元\/月(参军5年),月薪合计12,200元。

……

国防军对所有官兵包吃包穿包用,保障官兵的基本生活。由军队免费向士兵提供伙食、被装、日用品等基本生活物资,无需士兵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日用品方面,军队会免费发放肥皂、牙膏、牙刷、毛巾、信纸、信封等生活必需品,还会提供少量的香烟。

供给制的实施,彻底解决了南华共和国士兵的生存问题,让他们能够全身心投入训练与作战。

这也是南华政府实行强制服兵役后,并没有出现像国民政府那样拉壮丁的情况出现。

一位在1954年入伍士官就对即将入伍的新兵们说道:“军队吃饭不用掏钱,衣服不用自己买,连牙膏都发,每个月攒下的军饷都能寄回家,家里人也会很高兴。”

“你们还有什么不满的?”

李崇文为了强化士兵的归属感,会提供免费的医疗,士兵患病或受伤时,可在军队医院免费治疗,包括药品、手术、住院等费用。

如果因为战争导致阵亡,南华政府会进行荣誉表彰和对遗属提供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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