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章 数罪并罚,牢底坐穿(2/2)

证据一环扣一环,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谷宸的辩护律师几乎无话可说,只能强调被告人是“一时冲动”、“生活所迫”、“未造成实际损失”。

法庭辩论时,公诉人说得铿锵有力:“被告人并非初犯,而是累犯。三年前的牢狱生活并未让他吸取教训,反而变本加厉,从诈骗升级为纵火。虽然未遂,但性质极其恶劣。若不严惩,难保其出狱后不会再次危害社会...”

谷宸的律师努力辩护:“被告人的行为确实错误,但请法庭考虑到他的实际处境。出狱后找不到工作,无处可去,长期流浪让他心理失衡...建议法庭从轻处罚,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但这样的辩护在铁证面前显得苍白无力。

最后陈述时,法官问谷宸还有什么要说的。

谷宸抬起头,看着高高在上的法官,张了张嘴,却发不出声音。他能说什么?求情?辩解?说自己后悔了?那些话连他自己都不信。

“我...认罪。”最后他只说了这三个字。

法官与合议庭成员低声商议后,重新坐正。法槌敲响,全场肃静。

“现在宣判。”

谷宸的心提到了嗓子眼。

“本院认为,被告人谷宸以纵火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纵火罪...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鉴于其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谷宸听着那些法律术语,脑子嗡嗡作响。直到听到最后那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谷宸犯纵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五年。

虽然早有心理准备,但真正听到这个数字时,谷宸还是感觉天旋地转。他扶着被告席的栏杆才勉强站稳。五年,一千八百多个日夜,他要在监狱里度过。出来时,人生就真的完了。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上诉...”法官的声音继续传来,但谷宸已经听不清了。

法警上前,准备将他带离法庭。谷宸机械地转过身,脚镣拖在地上发出沉闷的声响。走过旁听席时,他看到了恒曜集团那个代表,那人正收拾东西准备离开,眼神扫过他时,没有任何情绪,就像看一件物品。

走出法庭时,雪下得更大了。雪花落在谷宸脸上,冰冷刺骨。囚车已经在门口等着,他被押上车,坐在角落里。车子启动,驶向监狱方向。

车窗外,城市在雪幕中变得模糊。谷宸想起很多年前,也是一个下雪天,他和舒瑾第一次重逢。那时他还是个“成功人士”,开着借来的车,穿着名牌西装,用精心准备的说辞骗取了她的信任。

如果那时没有去找舒瑾,如果那时没有动歪心思,现在会是什么样?也许他还在某个小公司混日子,也许已经娶妻生子,过着平凡但安稳的生活。

可惜,人生没有如果。他选择了一条错路,就只能在这条路上走到黑。

囚车驶过市区,渐渐开往郊外。高楼大厦越来越少,农田和荒野越来越多。谷宸知道,前方等着他的是高墙电网,是漫长的刑期,是更加灰暗的未来。

五年。他要在监狱里度过五年。出来时三十九岁,一无所有,一身病痛,社会抛弃,亲人断绝。那时候,他还能活下去吗?

也许,监狱才是他这种人最终的归宿。在外面,他是社会的毒瘤;在里面,至少还能有条活路。

雪越下越大,覆盖了道路,覆盖了田野,也覆盖了这座城市的罪恶与救赎。囚车在雪中前行,载着一个无可救药的灵魂,驶向他人生的终点站。

而谷宸知道,从今天起,他的人生已经提前结束了。剩下的,只是在监狱里熬日子,一天,又一天,直到刑满释放,或者,直到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