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阴谋与反击(2/2)
“这有什么奇怪的?”秦时冷笑道,“这钱可烫手的很,不是那么好拿的。昨晚上,不是就有死士去找他们还命了吗?”
“来人,备马车。把纪府医叫上,咱们也该出发了。”
万年县衙,李素立都还没问呢,那三家人就竹筒倒豆子一样全交代了。
他们是从其他地方逃难来的临皋村,姓付,村里人也不叫他们本名,只叫付大、付二、付三。
在上个月底的时候,有几个陌生人找到他们当家人,告诉他们说临皋村会被朝廷分封给一名贵人做封户。可是因为封户的数量有限,他们几家都不在当中。
这些人希望他们到时候能够给这位贵人或者贵人的手下找点麻烦,不需要惹什么大事,只要能让这位贵人心里有些不痛快就可以了。
他们一开始当然是一口拒绝的,不管自己是不是那位贵人的封户,那也绝对得罪不起人家啊!人家要收拾他们几家小老百姓,那不是跟碾死一只蚂蚁一样容易?
但后来他们还是答应了,没办法,那些人给的实在是太多了!
当一百贯黄灿灿的铜钱摆在他们面前的时候,他们连自己姓什么都记不得了。
而且,那些人说了,事后还有重谢!
做梦都没有见过这么多钱的平头百姓答应的没有丝毫犹豫。
又不是让他们去杀人放火,只是拿出泼皮无赖的劲儿,去恶心一下别人而已。而且还不需要去招惹那位贵人,贵人的手下就可以了。
这种小事,就算事后那位贵人发怒,大不了就是找人打他们一顿罢了。
别说事后还有重谢,就是面前这一百贯。他们但凡犹豫一秒钟,都是对这一百贯的不尊重!
所以,就有了后来他们带着家人去闹事,又假装要抢牛的事情。
只是没想到,最后付三因为被那个长舌妇骂急了眼,一怒之下打死了人。而他们也被贵人的手下杀死了三个人。
再然后,就是昨天夜里有人要杀他们。抹脖子那个人,他们认识,就是来找他们的几个人之一。
那一百贯钱,他们买了6头牛,花了50贯(他们根本不知道有曲辕犁的存在,直辕犁耕地都是双牛),然后这些时日又花了一些。
还剩下43贯,被去临皋村的差役作为证物带了回来。
这件案子过程清晰,且犯人都已经认罪。但因为牵扯到一名开国县公,李素立没有资格审判,只能将付家人全部收押,上交刑部处置。
最后就是秦府的护卫何广与何良兄弟持刀杀死付大长子,付二次子,以及付三本人,并致使付大与付二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刀伤一案。
此事是付家人有错在先,找茬挑事、抢夺耕牛在先,殴杀人命在后。但秦府的护卫也犯下了滥杀罪,李素立按照唐律,欲要将何广与何良判处徒一年。
(徒一年:剥夺一年人身自由,并强制服劳役。)
付家人听闻处罚如此之低,各种哭闹,叫嚣着要让凶手偿命。
秦时这时站出来说,是他给护卫下的命令。如果发生紧急情况,护卫可以不必留手。
所以,何广与何良只是听命行事而已。如果要治罪,也应该是治他这个下令人的罪。
李素立一大早看到秦时,就猜到要给秦府的护卫定罪不容易。听到秦时说让给他治罪,只能摇头苦笑。
秦时是从二品的县公,哪里是他这个五品县令能够定得了罪的?就算要给秦时定罪,也应该交由大理寺。最后还要刑部复核,再上报陛下才行。
可是秦时本人根本没有在现场,别说这件案子本来就是付家人负主要责任。就是付家人没错,想要给秦时定罪也是极为困难的。顶多就是罚俸而已。
再加上纪怀之为何广、何年辩解,证明付三杀人后并没有束手就擒,而是想要逃跑。付家其他人则极力掩护,才导致了最后的结果。
按捕亡律:罪人持仗拒扞,捕者格杀之,勿论。
何广与何年应该无罪。
李素立判决将二人无罪释放,但村妇赵谷氏因此事被波及而死。所以秦府需向死者家属支付“埋烧银”,绢50匹。
秦时当场表示愿意补偿死者家属绢100匹,赵谷氏的男人和儿子也就老实了。
这件流血事件就此告一段落。
但秦时却是心有余悸,看似简单的案子,实际上差点让秦时万劫不复。
如果不是意外闹出了人命,让秦时及时察觉到不妥,让人去保护了付家人。
今天早上,付家所有人的尸体多半就会被埋到某处和秦时相关的地方。
然后就会有人去府衙状告秦时草菅人命,因为一点小冲突,就派人杀了付家三户十四口。
衙门受理此案后,会很容易就将这十几具尸体从秦时的地方找出来。尸体上多半还能找到一些和秦府有关的“证据”。
再然后,这件事会以最快的速度传遍全城,并且向其他州县扩散出去。
到时候,就是黄泥巴掉进裤裆里,不是屎也是屎了!
十几条人命,巨大的民愤会让秦时哪怕不死,也会被剥掉一切官爵,流放到鸟不拉屎的地方等死!
这么恨自己,并且手段如此狠辣不留余地,除了老刘之外,秦时想不到第二个人。
同时,秦时也知道,老刘不会留下任何一丁点和他有关的证据。
秦时闭上眼睛,他实在想不通,不就是几句口角争执吗?老刘怎么就对自己有这么强烈的恨意,非要和自己不死不休。
不过,事情已经到了这一步了,光挨打不还手可不是秦时的性格。
看样子,应该让老刘宿命的审判提前一段时日了。否则以他这不消停的搞事频率,自己可能真的会死在他前面。
秦时先是将这件事情的前因后果写了下来,交给了李二。
这也是告诉李二,不是他要搞事,而是老刘欺人太甚,他要开始反击了。
(下一章明天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