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没有余地(2/2)

同时也是为了传递一个信号给他们。

我陈征确实有钱,可那是我的钱,你想要,必须得提前经过的同意,你得求。

我不给,你就不能抢,否则是要挨收拾的。

对于我陈征来说,并不算什么的数目,却很可能要了你的命。

血脉至亲,陈征自然不可能斩断,只要他活着一天,那就得认。

可哪怕是至亲之间,同样也有个亲疏有别。

陈征可以给陈雯投资千万,直接分百万的股份给她,可以把家产全部留给陈瑶。

却不愿意给父母和陈松太多好处,更别说吴勇了,那是谁?

说是亲戚吧,也确实是姻亲,说没关系吧,也可以说一点关系都没有。

吴勇那家伙别看敢再陈征面前色厉内荏的,真进了局子,立马就软了,问什么回答什么。

不过两个小时,公安局那边就让陈征过去了解案情。

其实事情的经过并不复杂。

新长织布厂的厂长叫蒲利华,有个儿子叫蒲明轩,这小子也不知道怎么和吴勇搞在一起了。

蒲明轩知道新长织布厂需要招商之后,就联系了吴勇,一番忽悠之后,吴勇答应了投资新长织布厂。

当然,投资确实是真的,不过人家一万块钱的一股,蒲明轩问吴勇要了两万,美其名曰一股需要一万块钱的公关费。

到了吴勇这里,却变成了三万块钱一股。

于是,随后三十万,买了新长织布厂百分之十的股份,然后蒲明轩和吴勇一人到手了十万块钱点现金。

“这些我不管,也管不着,我只想追回我的三十万,有钱给钱,没钱坐牢。”陈征最后笑道。

“这~。”分局的局长姓程,叫程建军,此时一脸为难的说道:“陈先生,吴勇只不过是正常的跟自己姐姐借了一笔钱而已,就算是暂时还不上,也不至于坐牢,你总得给他一点时间还钱吧。”

“正常借钱?”陈征不由得上下打量了程建军几眼,笑道:“什么叫做正常借钱?

那三十万是正常的钱吗?

那是我公司被挪用的赃款。

算了,你们分局这边确实没有判案的职责,还是走法律程序吧。

这个官司我可以打到高院去的。”

陈征说完,起身就要离开,很明显,这个程建军应该和新长织布厂的厂长有点关系,居然当起了和事佬。

可陈征又岂是那么容易被说动的。

“陈先生,陈先生,有话好好说,这案子真要闹大了,吴玲那边责任更大,甚至有可能会被判死刑。

这可是三十万数额的案子啊,都是陈先生的亲戚,又何必一定要走诉讼流程呢?”

程建军说道,一副苦口婆心,为陈征着想的模样。

“每个人都要为自己做的事情负责,如果法律要她死,那她就去死好了,与我何干,难道我还能和法律对着干不成?

我还是那句话,追回我的三十万,如果能追回来,我可以撤案,如果追不回来,那就走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