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白莲青青再造谣,律师函警告(2/2)
处理完表白墙的事,沈玉给国储银行王经理。
“王经理您好,我是沈玉。”沈玉走到自习室外面的走廊,压低声音。
“我现在遇到个问题,有人在我们学校的表白墙和论坛上造谣我,说我资金来源不明、被包养,还附了偷拍的照片,影响特别恶劣,我需要给对方发律师函,同时保留起诉的权利。”
“好的沈小姐,这就安排团队的法务律师与您对接。”王经理的声音很沉稳,透过电话传来,让人莫名安心。
很快,团队的律师郭凯就打电话过来,电话里初步了解情况后,双方互加微信好友:
郭凯:【沈小姐,请你先把证据整理好发给我,包括帖子截图、录屏、偷拍照片、造谣人的身份信息,这边今天内就拟好律师函,同时发一份律师声明给学校和平台,要求他们协助删除不实信息,消除影响。】
郭凯:【另外,要是造谣人是你的同学,我建议先通过学校处理,避免事情闹太大,影响你的学习。】
沈玉:【好,我现在就整理证据,半小时后发给你。律师函里明确要求她公开道歉,否则我会提起诉讼。】
挂了电话,沈玉又去辅导员王建国的办公室。
办公室里,王老师正在批改作业,看到沈玉进来,赶紧放下红笔:“沈玉,你怎么来了?是不是有什么事?”
“王老师,柳青青在校园表白墙和论坛上造谣我,说我资金来源不明、被包养,还偷拍我照片。”沈玉把手机里的证据递给王老师。
“我已经联系表白墙删除帖子了,也找了律师准备发律师函,想跟您说一声,希望学校能严肃处理。”
王老师看着手机里的证据,脸色越来越沉,眉头皱得紧紧的:
“你放心,我这就找她谈话,核实情况,要是情况属实,学校肯定会严肃处理。你先回去上课,别受这件事影响,有消息我会第一时间告诉你。”
当天晚上,沈玉收到了郭律师发来的律师函初稿,里面清晰列出了柳青青的侵权行为:
【关于柳青青在校园表白墙发布不实信息,造谣沈玉‘资金来源不明、靠不正当关系获取资源’,并附偷拍照片。】
【同日,在校园论坛使用匿名账号发布恶意评论,暗示沈玉‘被包养’,上述行为已构成名誉侵权,限柳青青于24小时内删除所有不实信息,在校园表白墙和班级群发布公开道歉声明,否则将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其民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精神损失、消除影响。】
沈玉仔细看了一遍,确认没有问题,回复郭凯:【可以,麻烦您尽快发出去,同时抄送给学校法务处和柳青青的家长。】
第二天早上,辅导员就找柳青青谈了话。
柳青青一开始还不承认,说照片是“随手拍的”,帖子是“别人发的”,直到王老师拿出ip地址,和柳青青宿舍的wifi ip一致、偷拍照片的exif信息:
显示拍摄设备是柳青青的手机,还有她在食堂造谣的录音,她才哭着承认,说“就是嫉妒沈玉,想让她出丑”。
中午,学校官网就发布了处分公告:
【法学2班柳青青,多次发布不实信息造谣同学,偷拍他人隐私,严重违反校规校纪,造成恶劣影响,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记大过’处分,取消2025-2026学年所有评优资格,记入学生档案;责令其在24小时内公开道歉,否则将加重处分。】
班级群里,柳青青发了条长文道歉,内容很敷衍,只说“对不起沈玉,不该造谣你,以后再也不会了”,连具体的侵权行为都没提。
沈玉没回复,只是把道歉截图和学校的处分公告一起保存好,这是她的维权证据,也是对柳青青的最后警告。
晚上回宿舍时,沈玉路过柳青青的宿舍405寝室,听到里面传来压抑的哭声,还有柳青青妈妈的声音:
“你怎么这么不懂事!造谣同学还被记大过,以后你的档案里就有污点了,怎么找工作啊!”沈玉没停步,直接走回自己。
柳青青的今天是她自己选的,从嫉妒到造谣,再到偷拍,每一步都踩在了错误的线上,现在的后果,不过是咎由自取。
回到宿舍打开加密软件,看到银行经理发来的消息:
【21亿资金已全部按投资方案完成操作,预计下月开始获取投资回报,您可随时通过app查看资金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