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 婚礼当天悔婚(下)(1/2)
林悦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立刻从随身的小包里拿出手机和一份折叠整齐的协议。
“这是年初我们两家父母,以及我和张浩以单独身份,我们四方一起签的婚前财产约定,上面清清楚楚写了首付各出30万,装修由女方承担,还有我爸妈转钱的银行凭证、装修合同,都在手机里存着。
彩礼和嫁妆的事情,我和张浩的聊天记录、双方父母见面时的录音,我都没删,他们当时都亲口同意了的!”
王慧敏律师接过手机和协议,快速翻看后,抬头对刘翠兰说:
“刘女士,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
你们临时变更约定,强迫林悦接受不合理要求,本身就违反了婚姻自由的原则。”
“另外,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解除婚约时,出资一方有权要求返还出资款。
林悦家出的30万首付和15万装修费,有协议和转账记录为证,事实清楚,张浩理应全额返还。”
“至于你说的分手费,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相反,林悦为筹备婚礼,花费了时间、精力和金钱,你们单方面违约导致婚礼取消,林悦有权要求你们赔偿她的实际损失,比如婚纱租赁、场地预订的违约金等。”
刘翠兰脸色一阵青一阵白,嘴巴动了动,还想辩解:“我们家也花了钱办婚礼,请了那么多亲戚朋友,损失谁来赔?张浩的名声被她毁了,以后怎么找对象?”
“婚礼筹备的费用,双方都有支出,可以协商分担;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双方过错程度判决。”
王慧敏律师寸步不让,“至于名声损失,婚姻自由是法定权利,林悦有权拒绝不合理的要求,不存在毁名声的说法,反而你们临时变卦、强迫林悦妥协,才是不占理。”
恰恰是你们临时变卦、强迫他人妥协的行为,才是对婚姻的不尊重。”
林悦看着沈玉和王慧敏律师,眼里的绝望渐渐被希望取代,她紧紧咬住嘴唇,声音虽然还有些哽咽,却带着坚定:
“我不要什么赔偿,我只要拿回我爸妈的血汗钱,那些钱都是他们一辈子的积蓄,不能白白损失了。从此以后,再也不想和他们家有任何牵扯。”
“你放心,我们会帮你。”沈玉点头,对小陈说:
“你先帮林悦做个详细的登记,整理好证据清单。”
“王老师,这个案子就麻烦你跟进,先联系张浩和他母亲,协商返还出资款和婚礼损失的事情,要是协商不成,就走法律程序,确保林悦的合法权益。”
“没问题。”王慧敏律师拿出笔,开始记录关键信息,“林悦,你把所有证据都发给小陈,后续不用再和他们直接冲突,有任何情况我们会第一时间跟你沟通,你安心等消息就好。”
刘翠兰见沈玉一行人态度坚决,证据又确凿,心里有些发怵,却还是嘴硬:“你们别想偏袒她!这事儿没完,我们不会轻易罢休的!”
“我们不是偏袒谁,只是依法办事。”沈玉看着刘翠兰,语气平静。
“如果你们愿意协商,我们可以居中调解,省时省力;如果不愿意,林悦起诉后,你们不仅要返还全部出资款,还得承担诉讼费、保全费等额外支出,得不偿失。希望你们好好考虑清楚。”
刘翠兰哼了一声,狠狠瞪了林悦一眼,转身气冲冲地走了:“我回去跟张浩商量,等着瞧!”
看着刘翠兰的背影,林悦紧绷的身体瞬间垮了下来,眼泪又忍不住掉了下来,却不再是绝望的哭,而是松了口气的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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