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1章 扶是否等于撞(终)(2/2)

沈玉凑近一看,登记表上“报警人陈述”和“当事人自述”两栏的字迹清晰:

“报警人庞友称,下车时与一老人发生肢体接触,老人倒地受伤;被报警人许大兰称,被下车的小伙子撞到后摔倒。”

沈玉的眉头瞬间拧紧,这份原始证据和庞友此前的说法完全相悖。她立刻返回律所,把庞友约到了接待室。

“这份接处警登记表,你怎么解释?”沈玉将复印件推到庞友面前,目光锐利。

庞友的脸色瞬间煞白,眼神躲闪,攥着水杯的手开始发抖。沉默了足足十分钟,他才低下头,声音沙哑:“我……我确实碰到她了。”

“那你之前为什么说撞的是中学生?”沈玉追问。

“当时下车太挤了,我右臂先碰到了中学生,转身的时候,左腿又蹭到了许大妈的脚踝,她没站稳就摔下去了。”

庞友的声音越来越小,“我当时慌了,怕说出来就没人信我是去扶人的,就只敢承认碰到了,没敢说蹭到脚踝的事。”

沈玉叹了口气:“你隐瞒关键事实,不仅让案件陷入罗生门,还让舆论朝着‘好人被冤枉’的方向发酵,现在局面已经失控了。”

“那怎么办?”庞友抬起头,眼里满是慌乱,“二审要是把这事说出去,我岂不是成了欺骗公众的人?”

就在这时,刘为民的电话打了过来,语气带着协商的意味:“沈律师,我们这边考虑了一下,许大妈也不想再折腾了,能不能谈谈庭前和解?”

三天后,和解谈判在玉宸律所的会议室进行。

刘为民率先开口:“我方的诉求很明确,庞友得给个补偿。但考虑到舆论影响,这笔钱不能叫‘赔偿’,就叫‘人道主义补偿’,金额方面,我们降到一万。”

“同时,双方得签保密协议,不能再向任何媒体披露案件细节,也不能再发表相关言论,庞友要撤回上诉,一审判决不再执行。”

许建国补充道,“我妈年纪大了,经不起折腾,这事尽快了结最好。”

沈玉看向庞友,庞友咬了咬唇,点头道:“一万我能接受,只要能了结这事,我答应保密。”

最终,双方签订和解协议:庞友一次性支付许大兰1万元人道主义补偿;双方均不得向外界披露案件真相及协议内容;庞友撤回上诉,一审判决终止执行。

签完字,庞友长舒一口气,对沈玉说:“谢谢沈律师,这个结果我满意,至少不用再被舆论和官司缠着了。”

沈玉却看着他,语气郑重:

“你主动联系媒体引发舆论,一度让公众对司法判决产生误解,这反映了‘媒体审判’和司法独立之间的潜在冲突。虽然和解了,但因保密协议的存在,真相被掩盖,公众只会一直认为你是被冤枉的,这对司法公信力也是一种伤害。”

庞友低下头,没再说话。

这场“扶撞纠纷”的热度渐渐褪去,公众始终坚信庞友是“善意被辜负”的典型,甚至将其视为“社会道德滑坡”的象征。

直到半年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志伟接受专访,被问及这起引发广泛争议的案件时,才首次披露了真相。

“关于京西广场公交站的扶人纠纷案,社会上一直有误解。”

刘志伟面对镜头,语气坦诚,“经核查,一审判决认定的‘碰撞事实’基本成立,庞友在事发后向警方承认过与老人发生肢体接触,后续也在和解时确认了这一情况。”

他补充道:“一审判决的基本事实是准确的,但确实存在证据链瑕疵,且判决书中的部分推理表述不够严谨,被舆论放大后引发了公众对‘扶不扶’问题的焦虑。

需要明确的是,司法既要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也要守护善意助人者的积极性,这需要法官在审理时更精准地平衡法理与情理,避免机械适用‘常理推断’。”

专访播出后,舆论哗然,不少网友感慨“原来这是一场罗生门”。

而庞友早已删除了所有相关的自媒体内容,回归了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只是再遇到路边摔倒的人,他会先掏出手机录像,再上前搀扶。

沈玉看着电视里的专访,合上了手中的案卷。

这场案件留下的,不只是一份和解协议,更是对司法裁判、公众认知和善意边界的长久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