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2章 立禅让定贤制,任能臣分权责(1/2)
冬藏时节,亳都议事殿内,暖意融融。舜坐在主位上,案上放着皋陶送来的《刑法草案》与契送来的《教化推广册》,金灵圣母与麒和立于两侧,正商议着进一步的政治革新。
“新帝,如今官职已立,纷争渐少,可还有一事需尽早定夺。”金灵圣母手持金簪,语气郑重,“尧帝开创禅让制,传位于你;你今后百年,人族首领之位,当如何传承?若不早定规矩,恐生祸端。”
舜闻言,眼中闪过一丝沉思:“吾子商均,性格温和却缺乏决断,难当大任。尧帝传贤不传子,吾当效仿——只是,‘贤’如何界定?传位之事,如何确保公平?”
麒和笑着道:“新帝勿忧。臣有一法,可立‘禅让三规’:其一,选贤标准为‘仁、智、勇、功’——仁则爱民,智则善断,勇则御敌,功则利民;其二,候选者需经‘三年考察’,先任九卿副职,再任正职,最后由各部落首领与百姓共同推举;其三,传位大典需在泰山举行,受天命认可,方为有效。”
金灵圣母补充道:“除此之外,需立‘选贤制’,定期选拔贤才。可令各部落每年推举一位贤能之士,由司教卿与司刑卿考核,合格者入学堂深造,毕业后按能力授予官职——这便是截教‘有教无类’的精髓,无论出身,只看才华。”
舜大喜,当即下令:“好!便依二位先生所言,立‘禅让三规’与‘选贤制’,传告各部落,今后人族首领传承,皆依此规;选贤之事,由契与皋陶共同负责。”
随后,舜召见皋陶与契,将选贤之事托付给他们。皋陶身着青色官袍,手持法剑,语气公正:“新帝放心,臣定以‘公正’为则,考核贤才,不偏不倚。”
契身着赤色官袍,手持教化杖,温和道:“臣会在各部落设立‘选贤站’,鼓励百姓推举贤能,再以文字、道德、能力三项考核,确保选出的皆是可用之才。”
选贤制推行半年后,成效显着。司农卿苍舒举荐的大禹,因治水经验丰富,被任命为司水卿副职,协助治理黄河支流;司工卿举荐的伯益,因发明了凿井之法,被任命为司民卿副职,负责百姓饮水之事。
这日,舜来到司刑卿府,查看皋陶制定的《刑法草案》。草案中,明确了“罪刑相当”的原则:偷窃者罚劳役三月,伤人者罚赔偿医药费并劳役半年,杀人者流放至北冥边缘——既不苛责,也不纵容,深得百姓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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