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章 转移资产(1/2)

民国二十年(1931年)三月二十四日,长春—鞍山—奉天。

奉天前线的炮火暂时停歇,但空气中弥漫着大战将至的紧张。李幼邻深知,全歼日军第二师团主力的胜利,固然辉煌,却也将关东军和日本国内彻底激怒,更庞大的日军兵团正滚滚而来。奉天乃至整个东北,能否长期固守,实属未知。他必须做最坏的打算,行最实之事——在日军大举反扑之前,以最快速度,将东北宝贵的人才、技术、战略物资转移至南方广西大后方,为长期抗战保存最珍贵的“火种”。一道道指令,从奉天指挥部秘密发出,一场与时间赛跑的“大转移”悄然启动。

李幼邻首先将目光投向北方的吉林省会长春。此地尚在控制之下,且文教、工业基础较好。他亲自起草电文,发给驻守长春的警卫第一师第二团 团长刘金福上校,指令极其详尽:

“刘团长:

目前战局虽暂稳,然日寇增兵在即,北地恐难久持。兹令你部,立即于长春秘密执行‘启明’计划,以最高优先级,抢运以下人员与物资南下:

长春、吉林两地所有中学、师范学校之师生员工及其直系亲属。 此为我民族未来复兴之文教根基,须妥善安置,优先输送。

吉长铁路工厂、原满铁附属地内所有中国籍技术工人、工程师及其家属。 此为工业重建之骨干,价值连城。

上述人员转移,可动用一切可用交通工具,派可靠部队护送,沿途予以最优保障。

长春军械厂所有库存武器、弹药、设备。

吉长铁路局所有可用机车、车厢、维修设备及库存燃煤。

中国银行长春分行所有资金、账册、贵金属。

宽城子车站之铁路维修关键设备。

城内电报局、电话局之可拆卸交换台、关键器材。

城内大型粮库存粮: 若运输不及,宁可销毁,绝不容资敌!

发电厂、自来水厂等关键基础设施: 于我部最后撤离时,予以彻底破坏,迟滞敌军利用!此事关乎国脉,务必周密、迅速、保密!执行情况,每日一报! 李幼邻。”

刘金福团长接令后,深知责任重大,立即在长春城内秘密展开行动,组织人手,调配车辆,一场争分夺秒的抢运在日军兵锋未至时紧张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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