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黎明前的通知(1/2)

一号会议室的日光灯白得刺眼。

陆晨推开门的瞬间,长桌两侧所有人的目光都投了过来。左侧是燧人的人:王建国沉着脸坐在首位,法务顾问周律师正快速翻阅着桌上的文件。右侧——六名穿着行政夹克的中年男人,以及一位穿着考究灰色西装、戴着金丝眼镜的日本人。

那位日本人面前摆着名片盒,烫金的日文和中文并列。

昭栄材料株式会社,知识产权部,高桥健一。

“陆总,这位是市知识产权局执法科的刘科长。”王建国起身介绍,声音里压着情绪,“还有昭栄材料的高桥先生,作为技术专家协助本次检查。”

刘科长是个微胖的中年人,黑眼圈很重,此刻强打着精神:“陆总,我们接到实名举报,反映贵公司在碳化硅晶体生长技术中,非法使用了昭栄公司的专利技术。这是举报材料副本,还有我们的检查通知书。”

他推过来两份文件。

陆晨没坐,拿起举报材料扫了一眼。打印件,三页纸,列举了七项“涉嫌侵权的技术特征”,从“晶体生长炉的温区控制方法”到“等离子体辅助沉积工艺参数”。措辞专业,显然出自内行之手。

举报人署名:李明。

“李明是谁?”陆晨问。

“举报人要求保密。”刘科长说,“但材料翔实,我们依法启动检查程序。请配合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工艺文件、实验记录、设备图纸……”

“刘科长,”陆晨放下材料,“现在是凌晨四点。如果这是正式执法检查,请问完整的执法团队在哪里?证据保全的设备在哪里?为什么只有六位同志——而且据我所知,其中三位是开发区管委会的行政人员,并非知识产权局的专职执法人员?”

会议室安静了一秒。

刘科长脸色微变,“我们是联合检查……”

“联合检查也需要规范的组队手续。”陆晨看向那位一直沉默的日本人,“更何况,根据中国《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二十七条,行政机关可以聘请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咨询意见,但外籍人员不得直接参与执法过程。高桥先生此刻坐在这里,是什么身份?”

他的语速平缓,但每个字都清晰。

高桥健一推了推眼镜,用流利但带着口音的中文回答:“陆先生,我是以昭栄材料中国公司的技术顾问身份,应执法机关邀请,提供专业参考意见。这符合规定。”

“参考意见。”陆晨重复这个词,“那么请问高桥先生,昭栄主张我们侵权的,是贵司的哪几项专利?专利号是多少?权利要求范围具体覆盖了哪些技术特征?”

高桥显然早有准备,从公文包里取出文件夹:“涉及三项中国授权专利,专利号分别是zl.6、zl.文件。会议室里只剩下纸张翻动的沙沙声。

六点四十分,陆晨的手机再次震动。

这次是张明远:“西南所陈主任刚刚打来私人电话。他说看了我们昨晚发去的专利分析报告初稿,很感兴趣。他提出一个新方案:如果我们愿意共享改性ysz的阶段性数据,他们可以降低lz-8的知识产权占比要求,改为五五开。”

陆晨快速回复:“告诉他,数据可以共享,但要在我们完成基础专利申请之后。预计今天下午。”

“他同意了。他还说……昭栄的人今天凌晨去找过西南所,提出愿意免费授权lz-8的相关外围专利,条件是西南所终止与我们的合作谈判。”

果然。

双线作战。一边用行政手段施压,一边用商业条件利诱。

“陈主任怎么回应?”

“他说西南所不缺那几项外围专利。他还提醒我们——‘高桥是昭栄知识产权部最擅长设置专利陷阱的人,和他打交道,每个字都要看三遍’。”

陆晨放下手机时,高桥正好抬起头。

“陆先生,”高桥合上手中的文件,“这些资料显示,贵司确实有独立的研发过程。不过……我注意到一个有趣的点。”

他抽出一页纸:“这是你们三个月前的一份实验记录,记载了‘尝试在ysz涂层中引入纳米级氧化铝弥散相,以改善高温韧性’。这个思路,与昭栄在日本申请的一项未公开专利,高度相似。”

李明恺提到过的那个“等离子体原位修饰”?

陆晨面色不变:“科学探索的思路有相似,很正常。而且这份记录显示,那次尝试失败了——引入氧化铝后,涂层在热震测试中开裂。我们后续转向了其他方向。”

“后续转向了哪里呢?”高桥追问,“能否看看最新的研发记录?”

“最新记录涉及公司核心机密,不在本次检查范围内。”周律师插话,“根据规定,执法检查只能针对举报涉及的具体事项。而举报材料中,并未提及任何关于ysz涂层的内容。”

高桥看着周律师,又看看陆晨,最后笑了。

“我明白了。”他收起文件夹,“今晚的检查很有收获。刘科长,我认为现有资料足以初步判断,举报材料中关于碳化硅技术的侵权指控,证据不足。建议不予立案。”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