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老少换妻(2/2)

沈氏焦急地问三姐儿:“姑娘,你年纪轻轻的,为啥非要寻短见上吊呢?” 三姐儿哭哭啼啼地说:“你难道没看到吗?我嫁的男人都七十三岁了,和你年纪差不多。” 沈氏听了这话,心头不禁泛起一阵苦涩,感叹道:“你这遭遇,跟我不正相似嘛。要不咱们换换?那冯相公才十八岁,正好与你同年,你们俩一起过日子,不是挺好?我就去和买你的那个老头生活。不过,咱们得把文书改一下,把冯字的两点抠下来,在马字的边上添上两点就行了。明天一大早,你们就先走。”

半夜时分,沈氏和三姐儿趁着夜色,偷偷地交换了文书,巧妙地改动了字迹。而这正是冯渊求之不得的事情!于是,三姐儿和冯渊一刻也等不及天亮,便匆匆出发了。

第二天清晨,天亮了,马老同喊道:“三姐儿,咱们该出发了。” 沈氏故意模仿着三姐儿的声音回应:“行。”

出了城之后,马老同总感觉三姐儿的声音有些不对劲,心里起了疑,非要扯下盖头看看。沈氏连忙阻拦,说道:“早晚咱俩都是夫妻了,我既跟了你,那就是你的人了,等回了家再看也不迟。” 马老同心里越发觉得蹊跷,忍不住硬掀开盖头,这一看,顿时大惊失色:“啊!怎么不是三姐儿!” 他又气又急,怒喝道:“好你个老太婆,竟然把我那年轻漂亮的三姐儿给换走了,快把三姐儿还给我!” 沈氏坦然说道:“我让三姐儿和冯相公一块儿走了。”

马老同听闻,气得暴跳如雷:“你竟然敢骗我,这绝对不行!我要去官府告你!”

于是,马老同气冲冲地来到县衙门,向县官申诉道:“老爷啊,我买了个媳妇叫三姐儿,没想到被那个冯相公给骗走了,求老爷做主啊!” 县官听了,立刻派人将冯渊和三姐儿捉拿归案。

三人带到堂上后,县官打量了一番,说道:“你们都站好了,让本官瞧瞧。嗯,十七、十八,正是般配年纪做夫妻,七十、八十,做夫妻也算是有伴儿。这不刚好合适嘛?再把文书呈上来看看。”

县官接过两张文书仔细端详,一张上面写着:马相公买妻沈氏,卖身银二十两。另一张则写着:冯相公买妻三姐儿,卖身银五十两。县官看完后,一脸不以为意地说:“这不是清楚明白嘛,有什么可打官司的,都轰出去吧!”

马老同满心不甘地拿过文书,仔细一看,这才发现马字的边上不知何时多了两个窟窿,顿时愣在了原地,而这件令人啼笑皆非的趣事,也就在当地流传了开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