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4章 破晓时分(2/2)

“怎么收?”

“程建林不是急吗?那我们就给他一个‘机会’。”陈艳青的眼里闪着冷光,“约他下周一来学校,说我们考虑好了,可以签合同。但合同要按我们的版本签。”

“我们的版本?”

“对。我会让林师兄帮忙,拟一份‘特别’的合同。”

周末,陈艳青去找了林师兄。她把这段时间收集的所有信息——程建林的承诺、他的催促、他试图收买周雄和张远的证据——都摊开在桌上。

“师兄,我想请你帮我拟一份合同。”她说,“一份看起来公平,但实际上处处是陷阱,专门给不怀好意的投资人准备的合同。”

林师兄推了推眼镜,仔细看了那些材料,然后抬头看她:“师妹,你这是……要钓鱼执法?”

“不,是正当防卫。”陈艳青认真地说,“程建林的目标是我们。如果我们不反击,他会用同样的手段去骗更多人。刘叔的山地、那些货车司机的血汗钱……都可能被他卷走。”

林师兄沉默了很久。

最后,他叹了口气:“我明白你的意思。但你要知道,这种行为本身也有风险。如果程建林真的签了合同,然后发现是陷阱,他可能会反咬一口。”

“所以合同要拟得高明。”陈艳青说,“让他看不出问题,但一旦他动手,就会暴露自己的真面目。”

林师兄看着她,这个才大二的师妹,眼神里有种超乎年龄的锐利和坚定。他想起自己大二的时候,还在为社团活动和期末考试发愁。

“好吧。”他终于点头,“我帮你。但你要答应我一件事——无论发生什么,第一时间告诉我,不要擅自行动。”

“我答应。”

接下来的两天,林师兄泡在图书馆里,翻遍了合同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案例。他拟出了一份长达二十页的“投资合作协议”,条款复杂得让人眼花缭乱。

核心条款有几个:

第一,投资款分十期支付,每期支付前需完成特定的项目里程碑。如果里程碑未完成,投资方有权暂停支付。

第二,投资方享有知情权,但所有信息请求需书面提出,团队有七个工作日的回复时间。

第三,如果投资方干涉项目正常运营,或试图挖走团队成员,团队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投资方已支付款项不予退还。

第四,所有争议提交学校所在地法院管辖。

“这些条款看起来都很正常,是保护创业团队的常见设计。”林师兄解释,“但结合程建林的真实目的——他想快速控制项目——这些条款就会成为他的绊脚石。他要么接受,被我们拖住;要么拒绝,暴露他根本不想正经投资。”

陈艳青仔细看完合同,佩服得五体投地:“师兄,你太厉害了。”

“别高兴太早。”林师兄严肃地说,“程建林不是傻子。他可能会带律师来。”

“那就让他带。”陈艳青说,“正好,让律师看看这份‘公平’的合同。”

周一上午十点,程建林准时出现在学校孵化基地的会议室。

他果然带了律师——一个四十多岁、提着公文包、表情严肃的男人。

“这位是张律师,帮我看看合同。”程建林介绍,语气里有种胜券在握的从容,“艳青,你们考虑得怎么样了?”

“考虑好了。”陈艳青把打印好的合同推过去,“这是我们拟的版本,程叔您看看。”

程建林接过合同,直接递给张律师。张律师戴上眼镜,开始一页页翻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