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愚勘过去篇4(1/2)

诺顿低着头,低声道:“……知道了。”

愚人金满意地拍了拍他的脸,转身离开。诺顿拖着发麻的双腿回到房间,将金丝雀胸针藏进枕头下。接下来的几天,他表现得格外顺从,甚至主动替愚人金整理文件、递茶倒水,仿佛那晚的惩罚真的让他学乖了。

愚人金似乎很满意他的“悔改”,甚至难得地允许他在花园里散步——当然,身后永远跟着一个监视的仆人。

终于,约定好的周三到了。

诺顿刚吃完午饭,窗外就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响。他抬头一看,奥尔菲斯正趴在窗台上,冲他咧嘴一笑,手指竖在唇边做了个“嘘”的手势。

“你怎么——”诺顿压低声音,震惊地看着他。

“翻墙进来的!!”奥尔菲斯得意地眨眨眼,压低声音,“你家围墙上的藤蔓可真好爬。”他朝诺顿伸出手,“快,趁讨厌鬼还没回来,跟我走!”

诺顿犹豫了一瞬,但奥尔菲斯那双亮晶晶的眼睛让他无法拒绝。他悄悄推开窗户,踩着书桌爬了出去。两人猫着腰溜过花园,避开仆人的视线,一路小跑到了德罗斯家的后门。

德罗斯家的花园比诺顿想象中还要热闹。

花架下,一个银发少年正坐在钢琴前,修长的手指在琴键上跳跃,弹奏着一首轻快的曲子。听到脚步声,他头也不抬,只是冷冷地哼了一声:“迟到了十七分钟,奥尔菲斯,你的时间观念简直比你的领结还糟糕。”

“哎呀,弗雷德,别这么严肃嘛!”奥尔菲斯笑嘻嘻地拉着诺顿走过去,“看,我把人带来了!”

弗雷德里克·克雷伯格这才抬眼,冰蓝色的眸子上下打量着诺顿,神情淡漠:“……坎贝尔家的?”

诺顿下意识绷紧了背脊。克雷伯格家,是那个上流社会里出了名的音乐世家吗……奥尔菲斯好厉害,认识的人也好厉害。

“别理他,他就这脾气。”奥尔菲斯拽着诺顿坐下,顺手往他怀里塞了一盘马卡龙,“尝尝,我家厨师新做的,比宴会上那些好吃多了!”

诺顿小心翼翼地咬了一口,甜腻的滋味在舌尖化开,他忍不住微微睁大了眼睛。

“好吃吧?”奥尔菲斯得意地晃了晃脑袋,突然朝花架上方吹了声口哨,“喂,脏话精,来打个招呼!”

扑棱棱——一只色彩斑斓的鹦鹉落在钢琴盖上,歪着头盯着诺顿,突然张开翅膀:“蠢货!蠢货!”

“……它只会这一句脏话,还是弗雷德骂我的话。”奥尔菲斯遗憾地摊手,“我教了它三个月‘去死吧混蛋’,它死活学不会。”

弗雷德里克冷笑一声,手指在琴键上重重一按,吓得鹦鹉扑腾着飞走了:“吵死了。”

奥尔菲斯哈哈大笑,转头对诺顿说:“别看弗雷德这副臭脸,他弹琴可厉害了!上周他还即兴创作了一首曲子,把来拜访的音乐评论家都听傻了!”

弗雷德里克的耳尖开始泛红,手指却依然流畅地弹奏着,曲调不知不觉变得柔和起来。

诺顿坐在一旁,听着琴声,看着奥尔菲斯手舞足蹈地讲着笑话,鹦鹉时不时飞过来骂一句“蠢货”,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在地上,斑斑驳驳,温暖得不像话。

这是他来到坎贝尔家后,第一次感到……自由。

直到夕阳西下,诺顿才猛然惊醒——愚人金快回来了。

“我、我得回去了……”他站起身,声音里带着不舍。

奥尔菲斯拍拍他的肩:“没事,下次再来!反正你家围墙挺好爬的。”

弗雷德里克停下琴声,淡淡地补了一句:“……如果你那个哥哥再找你麻烦,可以告诉我。”

诺顿一愣。

奥尔菲斯挤眉弄眼:“弗雷德的意思是——他讨厌愚人金,喜欢你,所以愿意罩着你!”

弗雷德里克冷哼一声,却没否认。

诺顿轻手轻脚地从窗户翻回房间,心脏还在因为刚才的冒险而怦怦直跳。拍了拍衣服上蹭到的藤蔓叶子,嘴角还挂着藏不住的笑意。

突然,房门被猛地推开。

“玩得开心吗?我亲爱的弟弟。”

愚人金倚在门框上,他的手指间把玩着一片深绿色的藤蔓叶子——正是诺顿翻墙时衣服上蹭到的那种。

诺顿的血液瞬间凝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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