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兼论改组丐帮之必要性(1/2)
第二章:丐帮的五大罪状
经查,目前之丐帮,虽有抗金之名,实则肌体已腐,其罪有五。
一曰贪腐成风。
岳州分舵十年账目,虚报冒领者十之八九,赈灾钱粮多入私囊。真正落入灾民口中者,寥寥无几。
净衣派舵主皆有私产,动辄万贯,广置田宅,而帮众却冻饿于街头。
……
黄蓉在一旁补充道:“路大哥,别忘了那个姓梁的舵主,他还把帮里的船借给私盐贩子,从中抽成,这也要写进去。”
路明非点头。
……
二曰欺压良善。
江陵分舵抢夺灾民粥食,信州分舵强收商铺保护费。
凡不从者,夜半泼粪,打砸店铺,无所不为。
百姓畏丐帮如虎狼,闻丐帮之名而色变。
侠义二字,已成遮羞之布。
……
三曰残害同门。
此乃最令人发指之罪。
为敛财,部分分舵竟设采生折割之黑狱,拐卖民间幼童,人为致残,逼其乞讨。
为立威,动辄动用私刑,视底层弟子如猪狗。
信州破庙之中,少年因洗澡洁身而遭毒打,此等视文明为仇寇,视野蛮为传统的行径,必须根除。
……
写到这一条时,路明非的笔尖压得很重,纸张甚至发出了轻微的破裂声。
黄蓉想起那些地窖里的孩子,眼眶微红,她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将灯芯挑了挑,让光亮更足一些。
……
四曰私通官府。
与地方豪强相互勾结,鱼肉乡里。
茂林分舵舵主乔石,与巴陵县尉刘光结为兄弟。
凡有民间词讼,乔某先遣帮众恐吓原告,逼其撤诉。
凡有不从,则由县尉抓人下狱,乔某再以丐帮调解为名,勒索重金。
去年洞庭湖涨水,淹没民田三千余亩,乔刘二人竟趁灾低价强买灾民田地,转手卖与湖广行省的田粮世家,得银一万九千余两。
此等行径,若不严惩,丐帮二字,迟早与官丐恶丐无异,遗臭万年。
……
五曰愚昧固步。
污衣派不分高层宣扬读书无用劳动可耻之谬论。
他们以乞讨为荣,以生产为耻,实行愚民政策,以此固化其统治。
致使数十万弟子沦为不知是非,不辨黑白,只知盲从之行尸走肉。
此五罪,不除不足以平民愤,不除不足以救丐帮。
……
写完这五大罪状,屋内陷入了短暂的沉默。
只有窗外的雨声,依旧哗哗作响,仿佛在冲刷着这世间的污秽。
黄蓉看着那写满罪状的纸张,长长地吐出一口气:“路算盘,这些东西一旦公之于众,丐帮怕是会内乱不断,分崩离析。”
“革除积弊,从来都是要流血的。”路明非的声音没有任何波澜。
他在新的一页纸上,写下了第三章的标题。
……
第三章:改革纲领与具体实施
路明非写到这一章时,手腕有些颤抖。
但他必须写。
……
为此,我提出以下整改纲领。
其一,废除净衣污衣之分。
全帮上下,统一编制,不再以衣着出身论高低。
设执法队专司纪律,独立于各分舵之外,直接对帮主负责。
设宣讲使专司教化,教帮众识字明理,破除愚昧迷信。
其二,打土豪,分田地。
此乃重中之重。
全面清查所有五袋以上长老、舵主、堂主等人的私产。
凡来源不明,剥削所得者,一律充公。
所得款项,一半用于建立互助基金,抚恤底层伤残弟子,养老送终。
一半用于置办产业,购买田地。
……
黄蓉眼睛一亮:“买地,你是想让叫花子种地?”
“对。”路明非肯定地回答,“这就是第三条。”
……
其三,生产自救。
丐帮弟子,除老弱病残无法劳作者外,必须参加劳动。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