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关于继承权的法律问题(2/2)
这条律法对女子并不算多好,但这已经是太祖皇帝和皇后更改原有的法律之后,尽量保护女子和孤儿的利益了。
自从恶补了《大硕律法通解》,周承延基本上能够按照律法的规定,判断这种简单的案子。
由于立国初期人口的问题,朝廷鼓励无夫婿的妇人再嫁,由此引出的财产纠纷问题也就慢慢变多起来。
这个案子里还不牵涉到嫡庶的问题,女子嫁了两次,孩子们各自都是两个丈夫的嫡出子女,如果是庶出的,分多分少都是父母说了算,孩子是没有资格计较的。
周承延名义上是庶出,所以家里母亲能答应分给他那些,已经算是母亲善良了。就算没有他身世的原因,父母一文不给他,就看母亲从小把他养大,没有苛待过他,他就应该感恩了。
大部分的读书人认为女子应该遵守三从四德,不应该改嫁,要为丈夫守节。多少年来这种思维的宣传,让大多数老百姓也比较认可,一时间很难改变。所以在判案时会有各种倾向前夫子女的情况,不愿意承认再婚女子的辛苦和付出。
因为当时战乱,人口骤减,为了恢复人口,燕太祖才鼓励女子改嫁并且有了再嫁女可以携带子女和家里财产出嫁的规定。
再嫁的女子,实际上大多是带不走前夫的儿女和财产的,还会被人说三道四,带过去的儿女也经常受到非议和虐待。
为了保护他们,所以法律规定这些孩子的继承权,就算是母亲不能带走家里的财产,只带走孩子,孩子长大后也有回到原家族继承自己生父遗产的权利。如果族亲霸占不肯归还,可以告官处理。
律法只考一题,时间也就是一上午。到了中午收卷鸣锣之后,大家就可以收拾一下出考场了。等待三天之后的成绩公布。
常大柱早早就雇好了马车,带着周瑾瑜去考场外接他们。考生们陆陆续续的出来,大部分人精神萎靡,头发凌乱,有的甚至是被抬出来的。
小丫头感叹,古代科考可真是个折磨人的事儿啊!
“爹爹!爹爹!我们在这儿!”小家伙站在车辕上大喊,生怕父亲看不见她。
周承延一个人提着三个大考篮走在前面,周承志搀扶着父亲跟在后面,他看着有些脸色苍白,脚步虚浮,毕竟身体还不算太好,他能考完自己走出来,已经算是成功了。
“小鱼儿快下来!不要摔了!”周承延很担心女儿。
“承延哥,快把东西给我!”常大柱接过去两个考篮,周承延立即转身左手拎着一个考篮,右手去搀扶父亲。
“我没有事儿,你快先上马车去把东西放下歇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