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自杀未遂(2/2)

金刚看着急救室,破口大骂,“tmd!那家伙定是畏罪自杀的。”

阿亮附和道:“tmd,这家伙没人性,怎么可能自杀,挑明是想离开监牢。”

“一大早就被吵醒!”

林凡打着哈欠从外面走来。

“组长。”

“犯人怎么样啊?”

“在里面,医生们正为他急救!”

“谁先发现的?”

“有个犯人发现的。”

“犯人什么时候送来的?”

“今天早上,一个小时前。组长,你不用担心呀,犯人不会有事的。”

就在这时,抢救室走出一位医生,林凡立马上前问道:“怎么样医生!犯人怎么样?”

“他没事,不过我从来没见过有人这么白痴的,用铲子磨到手出血,然后用牙咬断大动脉。”

听到这些,林凡颇为震惊。

当时看电影还没感受到王志恒的变态,没想到现在感受这么刺激。

金刚指着急救室里面,“他根本就没有人性,有什么敢不敢做的?”

见到金刚这般,医生好奇问道:“-八仙饭店的案子是他干的吗?”

“是呀!”

得到答案,医生愤愤道:“早知道我不救,让他死了算。”

“不行呀!还没审讯出来,没定他的罪,那八仙饭店的一家人就死的不清不白。”

这话,金刚说得颇有水准。

林凡拍了拍医生的肩膀,“医生,你的心情我能理解,这种人死上八百回都是少的。”

“但现在是法制社会,在没有定罪之前,就连我们警察也不能做的太过分。”

听到这些,医生点了点头,随后转身离开这里。

看着从急救室转到普通病房的王志恒,林凡扭头对金刚道:“去看看彪子找到资料怎么样!?”

“是,组长。”

应了一声,金刚随即离开。

病房外,林凡双手环抱,鹰目注视这里面。

电影中,王志恒本是在澳门杀的人,现在变成了港岛。

但在澳门杀人之前,王志恒就曾在港岛杀过人,中间相差了八年。

对此,林凡有理由相信,这个世界的王志恒八年前在别的地方也杀过人。

而他让彪子找的东西就是通缉犯总库中,有没有和王志恒资料对的上的通缉犯。

只要找到通缉令,王志恒插翅难逃。

有这么多证据,将来交给法官,百分之一千是死刑。

对此,林凡只觉“自作孽不可活”这就话用到王志恒身上,都有点侮辱这句话。

这种人连二师兄都不如。

等等,这么说好像有点对不起二师兄。

时间一点点过去,林凡一会站着,一会坐着,目光也不停在楼梯处和病房间之间来回切换。

下一秒,楼梯处出现了林凡期盼已久的身影。

金刚。

林凡起身,露出久违的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