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年代文里的小懒包11(1/2)

姜秀兰回来看见两张眼巴巴的小脸,笑了笑,先去摸了摸于元的头:“元元,今天累不累啊?脸咋这么红啊?”

于元羞耻:我是闻到肉味兴奋的……………

姜秀兰和于万认识那年才十八,于万艺高人胆大,山上去抓了野物要去卖,人家菜市场是有证的,他没有,误打误撞碰见了要给姥姥买只鸡补身体的姜秀兰。

两个年轻人认识之后慢慢谈起了恋爱,姜秀兰也是看着于元一点点长大的,说起来. 于元才像他们的“长子”,那是从六岁看到十七岁的。

于万谈恋爱的时候跟姜秀兰说天说地,说的最多的就是他弟,那个时候于万还是年轻,十八岁的大小伙带着六岁的弟弟过活,也是很不容易,他经常跟姜秀兰吐槽他弟笨,老是走着走着平地摔,他听人说脑子不好肢体才不协调,愁死人了…………还老是还要人抱,干啥都得跟着,忒粘人…………但是放学回来就闷在房间里不吭声,敲门也不搭理人。

8岁之前还有学可以上的于元:我请问!小学生放学不需要写作业的吗?!!!

姜秀兰半信半疑,因为于元太乖了,他们约会的时候都安安静静的,后面真信了,把于元当小宝宝一样哄,说话都是:“元元,吃不吃糖糖呀?”,“元元摔倒了还会自己站起来呢?”,“元元自己吃饭啊真棒!”

于元:不当电灯泡你们还不领情是吧?!!我脑子很正常!!!

托他哥的福,一直到他们结婚,美好的误会一直巧妙的维持下去了,于元觉得这姐姐和他哥谈恋爱之后人就怪怪的,不理解,但尊重,他默默的接受了充满关爱的奇怪眼神和那怪里怪气跟对面大娘哄孙子一样的语调。

直到有一天饭桌上,姜秀兰说:“公社上的医院来了个医生,据说看脑子挺厉害的,咱们带元元去看看吧?”

于万随口答应:“行啊,我看虎子他们都不愿意带元元玩,肯定是嫌弃他傻。”

姜秀兰瞪了他一眼,在孩子面前说什么啊,哦哦哦的哄:“咱们元元不傻,不听不听哦,咱们可聪明了。”

于元吃着难得的猪肉饺子正欢呢,才咬了一口饺子咚一下掉碗里,人也跟着傻掉了:我成傻子了?????

虎子他们那么脏,嫂子给他打理得这么干净他才不要和他们玩,而且他们老是骂他没爹没娘,是个拖油瓶,连累他哥二十三了才娶上媳妇,村里十八九都能抱娃了,只是这些他没告诉于万而已。

于元:不是我被孤立了,是我!孤立了他们!!!!

直到现在姜秀兰还用那种语气跟他说话。

夫妻两都是娇惯孩子的主,于万说着粘人实际上走哪都抱着他弟,姜秀兰怕于壹壹出生了,本就没有于爹于妈的于元会失落,觉得两人对他没那么关注了,有空没空就教他学习,她还记得于万说于元粘人要人抱,于万抱了于壹壹她就叫于万也叫抱抱于元。

十几岁的于元:大可不必!!!

有一回儿于元还听见她跟四岁的于壹壹说:“壹壹是爸爸妈妈的小宝宝,小叔也是爸爸妈妈的大宝宝。”

赵大队长看不惯于万惯孩子是有道理的,两夫妻一起把孩子惯成这样的,要不是人人都要上工他们也不愿意于元下地,于万能干,姜秀兰公社上上班的,他们有能力养于元一辈子,孩子健健康康,脑子没问题就行。

于元:过不去了是吗?

羞耻度爆表的于元转移话题,拿出一块巧克力塞她嘴里:“嫂子,吃巧克力。”

“哎哎………”

姜秀兰怀里还抱着于壹壹呢,嘴里突然多了一块浓郁香甜的巧克力。

“哪来的?”

“隔壁新来的知青给的。”

姜秀兰摸了摸于壹壹的脑袋,嚯,真大方,这玩意镇上的百货商店都不一定有。

“妈妈,吃甜杆。”

于壹壹抓起桌上的甜杆往他嘴里塞。

姜秀兰嚼了几口嘱咐:“先吃饭,吃晚饭才能吃零食知道吗?”

于壹壹声音稚嫩可爱:“知道了。”

他说完看向于元,于万和姜秀兰也看向他,好像在说:我\/壹壹都知道了,小叔\/你呢?

于元憋啊憋:“知道了。”

【真服了,我又不是小孩子!】

888:【你也不是个成年人。。。】

【他们是不是现在还把我当智障呢?!!!】

晚饭果然有荤的,一个炒萝卜,一个土豆烧五花肉。

姜秀兰拨出一大半五花肉,肥的部分和瘦的部分分开,瘦的放于元碗里,肥的放于壹壹碗里。

自从于壹壹大了点能吃饭了,于元就有了个饭搭子,吃肉他吃瘦,于壹壹吃肥的,鸡蛋他吃蛋白,于壹壹吃蛋黄,白菜他吃叶子,于壹壹吃梗,简直完美!

他夹了片瘦肉和萝卜放在窝窝头里,咬了一大口,要是能换换主食就好了,不说大米,白面馒头,面条子也行啊,让人尝尝换换口味啊!!!

这窝窝头吃得他牙疼。

于万敲了敲他的碗:“赶紧吃,不准剩下,瘦成什么样了。”

“再熬熬,等麦子都收好了,我再偷摸上山找点野味,都得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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