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残旗之下,星火不灭(1/2)

穿越王者当小兵

雨,是淬了寒的。

淅淅沥沥的雨丝斜斜划破天幕,砸在玄铁铠甲上,溅起细碎的水花,又顺着甲胄的纹路蜿蜒而下,在泥泞的地面汇成一道道污浊的溪流。林宇拄着半截锈蚀的长枪,半跪在乱葬岗般的战场边缘,粗重的喘息声混杂着雨声,在空旷的荒野上显得格外刺耳。

他的视线有些模糊,额角的血混着雨水淌进眼眶,火辣辣地疼。方才那场厮杀的余悸,还在四肢百骸里疯狂叫嚣——震天的战鼓、金戈交击的脆响、战友濒死时的嘶吼、敌军铁骑踏碎大地的轰鸣,还有那面被箭矢射得千疮百孔,却依旧死死攥在副将手里的“戍”字战旗,在风雨中猎猎作响,像是一只不肯低头的野兽。

“咳……咳咳……”林宇猛地咳出一口血沫,铁锈味在口腔里弥漫开来。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那双手原本是敲击键盘的,指尖带着常年握笔的薄茧,此刻却布满了狰狞的伤口,指甲缝里塞满了黑褐色的泥土和暗红色的血痂。

三年了。

整整三年,他从一个坐在电脑前,靠着写《王者小兵求生指南》糊口的扑街作者,变成了这个名为“稷下戍边军”的队伍里,最不起眼的一名小兵。

没人知道,这个扛着长枪冲锋时,连手都在发抖的小兵,脑子里装着的是另一个世界的记忆——那个世界里,没有烽火狼烟,没有生死搏杀,只有键盘敲击的哒哒声,和编辑催稿时的夺命连环call。

三年前的那个深夜,他正对着电脑屏幕抓耳挠腮,为了新书的第212章写不出合适的剧情而烦躁。窗外电闪雷鸣,一道惨白的闪电劈中了小区的变压器,电流顺着网线窜进电脑,他只觉得眼前一黑,再睁眼时,就已经躺在了王者大陆的边陲军营里,身上穿着粗布兵服,手里攥着一杆比他还高的长枪。

刚来的时候,他差点没活过三天。

新兵营的训练残酷得像是地狱,凌晨的负重跑、烈日下的扎马步、冰水里的劈枪训练,还有老兵油子的刁难排挤,差点把他这个文弱书生的骨头架子拆散。他哭过,怕过,甚至想过一死了之,回到那个没有刀光剑影的世界。可每当夜深人静,他摸着胸口口袋里,那本跟着他一起穿越过来的、写了一半的小说手稿,心里就会燃起一点微弱的火苗。

那手稿上,写着他对这个世界的所有幻想——写着小兵如何在乱世中求生,如何靠着智慧和勇气,在名将如云的王者大陆里,闯出一条属于自己的路。

“妈的,老子的书还没写完,怎么能死在这里?”

就是凭着这股不服输的劲,他咬着牙扛过了新兵营的训练,又在一次次边境冲突里,靠着前世看遍的兵书战策和游戏攻略,勉强保住了小命。他不像其他士兵那样只会蛮干,遇到敌袭时,他会找掩体,会观察风向,会在混战中避开敌方猛将的锋芒;分发粮草时,他会把干粮晒得更干,延长储存时间;扎营时,他会提醒战友挖排水沟,防止营帐被雨水浸泡。

这些在他看来稀松平常的小事,却让他在队伍里渐渐有了点名气。连不苟言笑的副将赵虎,看他的眼神都多了几分赞许。

可名气救不了命,更挡不住十万魔种的铁蹄。

三天前,边境的黑云隘口突然传来急报——沉寂了数十年的魔种巢穴,不知为何突然躁动,十万魔种倾巢而出,朝着稷下学院的方向疯狂涌来。戍边军的三万将士,奉命驻守隘口,死守三天,等待援军。

三天,何其漫长。

第一天,魔种的冲锋就像是潮水般汹涌。那些青面獠牙的怪物,悍不畏死,前仆后继地朝着隘口的城墙扑来。城墙上的滚石檑木砸下去,瞬间就能砸烂一片魔种的脑袋,可后面的魔种踩着同伴的尸体,依旧悍然冲锋。林宇躲在女墙后面,手里的长枪捅出去,刺穿了一只魔种的咽喉,温热的血液喷了他一脸。那是他第一次杀人——不,是杀魔种,可那种恶心的触感,还有魔种临死前凄厉的嘶吼,让他吐了整整一个时辰。

第二天,隘口的城墙被魔种撞塌了一角。赵虎副将亲自带着亲兵堵缺口,他的大刀砍得卷了刃,身上的铠甲被魔种的利爪撕开了好几道口子,鲜血浸透了衣甲,可他依旧站得笔直,像是一尊永不倒下的战神。林宇跟着大部队冲上去,手里的长枪不知道捅穿了多少魔种的身体,枪杆都被鲜血浸得滑腻。他的胳膊酸痛得抬不起来,眼皮重得像是灌了铅,可他不敢停,一停,就会被魔种撕成碎片。

第三天,也就是今天,援军依旧没有来。

戍边军的三万将士,打得只剩下不到三千人。粮食耗尽了,箭矢也用完了,连滚石檑木都成了奢望。赵虎副将的大刀断了,他就拔出腰间的佩剑,依旧在砍杀;老兵王二的腿断了,他就坐在地上,用匕首刺向冲过来的魔种;连年仅十六岁的新兵蛋子狗剩,都抱着一颗炸药包,冲进了魔种群里,在一声巨响中,与数十只魔种同归于尽。

林宇亲眼看着狗剩消失在火光里,那个昨天还跟他讨教怎么写家书的少年,连一句遗言都没留下。

绝望,像是冰冷的潮水,一点点漫过了他的心脏。

“杀!守住隘口!”赵虎副将的吼声,已经沙哑得不成样子。他的佩剑也断了,此刻正徒手掐着一只魔种的脖子,那双布满血丝的眼睛,死死盯着前方的魔种大军,“稷下学院的方向,还有无数百姓!我们退了,他们就完了!”

林宇咬着牙,想要站起身,可腿却像是灌了铅一样沉重。他的长枪断了,只剩下半截枪杆,身上的伤口火辣辣地疼,每动一下,都像是有无数根针在扎。

就在这时,一阵诡异的呼啸声突然从天空传来。

林宇下意识地抬头,只见远处的天际,突然出现了一道耀眼的光芒。那光芒像是一道流星,拖着长长的尾焰,朝着黑云隘口的方向疾驰而来。光芒越来越近,越来越亮,照亮了整片被血染红的战场。

魔种们像是感受到了什么,纷纷停下了冲锋,发出了惊恐的嘶吼。

“那是……”林宇的瞳孔猛地收缩。

他看到,那道光芒里,似乎站着一个人影。

人影的速度快得不可思议,转瞬之间,就已经来到了隘口的上空。狂风骤起,吹得漫天雨丝倒卷,吹得林宇的衣袍猎猎作响。他看清了那个人的模样——一袭白衣胜雪,墨发随风飘扬,手中握着一柄泛着蓝光的长剑,剑身上刻着两个古朴的字:青莲。

“李白?”林宇失声惊呼。

这个名字,在他的小说里,是浓墨重彩的一笔。他写过李白的潇洒不羁,写过李白的剑仙风采,写过李白“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的豪迈。可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竟然会在这种绝境下,亲眼见到传说中的青莲剑仙。

李白的目光,扫过下方惨烈的战场,扫过那些浴血奋战的戍边军将士,扫过那些狰狞的魔种。他的眉头微微蹙起,那双清澈的眼眸里,闪过一丝冷冽的杀意。

“尔等魔孽,也敢染指人间?”

清冷的声音,像是带着某种魔力,响彻整个战场。

话音未落,李白的身影已经动了。

他像是一道白色的闪电,冲进了魔种群里。手中的青莲剑,绽放出耀眼的蓝光。剑光过处,魔种的身体像是被割麦子一样,纷纷倒下。没有惊天动地的巨响,只有剑光闪烁,和魔种临死前的凄厉嘶吼。

林宇看得目瞪口呆。

这就是传说中的剑仙吗?

一人,一剑,竟能挡住十万魔种的冲锋?

赵虎副将也愣住了,他手里还攥着那半截佩剑,看着那个白衣飘飘的身影,眼中充满了震撼。

“援军……援军到了!”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声。

剩下的戍边军将士们,像是突然被注入了一剂强心针,原本萎靡的精神,瞬间振奋起来。他们挥舞着手里的武器,跟着李白的身影,朝着魔种群发起了冲锋。

“杀!”

“杀啊!”

震耳欲聋的喊杀声,再次响彻黑云隘口。

林宇也鼓起全身的力气,捡起地上的一把断刀,嘶吼着冲进了战场。他的眼睛里,闪烁着从未有过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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