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2/2)

清代,仍为河南府辖。

民国二年(1913年),属豫西道,民国三年(1914年),属河洛道,后改属河南省政府豫西行政长官公署。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中共皮定钧部在县境南部解放区建立偃师县抗日民主政府,隶属豫西一专区。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4月,偃师解放,隶属豫西一专区、洛阳行政区。

1955年12月,改属洛阳地区。

1983年,划归洛阳市。

1993年,撤销偃师县,设立县级偃师市。 [3]

2021年3月,撤销县级偃师市,设立洛阳市偃师区。

截至2025年7月,偃师区下辖4个街道、9个镇:首阳山街道、商城街道、槐新街道、伊洛街道、翟镇镇、岳滩镇、顾县镇、缑氏镇、府店镇、高龙镇、山化镇、大口镇、邙岭镇。 [39]偃师区人民政府驻槐新街道民主路27号。

偃师区南北高中间低,分为山地、丘陵、坡地、平原四种类型。南部万安山,山势由东向西降低,海拔300—900米,最高峰1302米,

面积占全区的16.72%;万安山北侧为丘陵和洪积冲积坡地,海拔150—400米,面积占全区的35.71%;中部伊洛河冲积平原,地势平坦,海拔115—135米,

面积占全区的31.37%;北部邙山丘陵,东西走向,岭脊突起,海拔140—300米,最高峰403.9米,面积占全区的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