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手机成精,人类叫我魅魔1(1/2)
“虽然建国后不许成精,但是我是个例外。本该信仰成神的我,到底是差在了跟脚上,所以只能成了手机精。
仙子,我老实本分,就是本体也是憨厚端方的长方体形状。
要说内涵,那我承认自己的确是有点东西,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用来形容我,那都是太过小看我了。
可就是我这样一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手机精,居然被信仰我的人类称作魅魔。
这还有没有天理啊?!
苍天啊,大地啊,我的圣母玛利手机精啊!我不服!
上诉,我要上诉天庭!
区区魅魔一族,如何能和我相提并论。
就算我的族群里有一族名唤魅族,但那也不是魅魔啊!
仙子,我希望您帮我向人类正名。我手机精是再正经不过的存在了。
我们不是魅魔!”
说实在的,云裳全程都没有认真听手机精的哭诉,因为手机精的大脸上正在放紫薇和尔康互诉衷肠的视频。
她真的很难集中注意力,去听手机精说话啊喂!
甚至于手机精委托的这个任务,云裳都不太想接。
这个给她干到哪个赛道来了?
这对吗?这合理吗?
毋庸置疑,云裳佛了。
这让她怎么给手机精正名?她自己都不信的事情,如何说服别人相信?
讲个笑话,手机精是正经人。
哈哈哈,哪有正经人让人这样着迷的?当手机精是万人迷啊?哈哈哈!
哈哈——欸?对哦,万人迷好像是比魅魔听上去正派许多耶~●)o(●
有了,就让手机精变成万人迷好了。
“咳咳,你知道的,我这里的收费……”
“仙子在上,小精精我愿意用我如今得到的七成信仰值作为报酬,还请仙子相助。”
“嗯,你这一单我接了。”
说干就干,云裳接单以后就开始写论文,她要一一阐述手机精的魅力,证明手机精是个万人迷。
(以下非正经论文,内容和格式都不对嗷~请勿用正常眼光看待纠错,主要以娱乐为主。(? ? ?? ))
【一、引言】
(手机精的文化背景与地方特色外号)
众所周知,手机精的原型手机的发明者是?美国工程师马丁·库珀?。他于?1973年4月3日?在美国纽约成功研发出世界上第一部商业化手机。
他的设计灵感来源于科幻电影《星际迷航》中无线通信的构想,目标是创造一种可随身携带的个人通讯设备。??
后来手机精的本体逐渐被商业化,由厚重的不便于携带的“大哥大”,到灵巧结实但是功能比较单一的“小灵通”,慢慢演变成了如今人类熟悉的智能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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