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古代经济的隐性(2/2)
1. 寺庙“长生库”:
· 隋唐时期,佛教寺庙香火鼎盛,信誉卓着。人们认为将钱财寄存在寺庙非常安全。
· 寺庙利用这些沉淀的资金,从事典当和借贷业务,这被称为“长生库”或“无尽藏”。这可以说是中国最早的民间金融机构雏形。
1. 典当行“当铺”:
· 当铺的核心业务是抵押贷款。但某种程度上,它也扮演了“保管箱”的角色。
· 平民可以将贵重物品(如衣物、首饰、古玩)质押给当铺,换取现金。在约定的期限内,他可以连本带息赎回物品。如果超过期限,物品就归当铺所有(“死当”)。
· 对于当铺来说,它赚取的是利息;对于平民来说,他不仅借到了钱,还将贵重物品存放在了一个相对安全的地方。
1. 钱庄与票号(晚期):
· 钱庄:起源于明清,是古代最接近现代银行的机构。它提供的主要服务包括:
· 银钱兑换:将银锭碎银兑换成标准铜钱,反之亦然。
· 存款:富商和官员将大量白银存入钱庄,钱庄会支付一定的利息(“子金”)。
· 放款:钱庄用吸收的存款向商人、政府发放贷款。
· 发行银票:存款人将白银存入钱庄,钱庄开具一张凭证,写明存款数额,这就是“银票”。持有人可以凭银票在异地联号或本号兑换白银。这极大地便利了商业贸易,避免了长途运送巨额金银的风险。
· 票号:清代后期,由山西商人创立,业务更侧重于异地汇兑,形成了覆盖全国的金融网络。其信用极高,是官商款项汇结的主要渠道。
三、 其他保值手段
除了直接存钱,古人还会将财富转化为其他形式的资产。
· 购置不动产:购买土地、田产、房屋。这是最稳定、最受推崇的财富保值方式,所谓“有土斯有财”。
· 投资商业:合伙做生意,投资商队,分享利润。
· 囤积贵重物品:收藏金银器皿、珠宝、古玩、字画等。这些物品本身具有价值,且易于携带和隐藏。
总结
古代的“存钱”体系是一个从简单到复杂、从实物到信用的演进过程:
· 平民多采用实物储藏,承担着巨大的安全风险。
· 富商和官员则利用钱庄、票号等信用机构,实现安全、便利的财富管理和转移。
所以,古人并非没有“存钱”的概念,只是他们的方式与现代银行不同,深深植根于当时的社会结构和技术水平之中。这套体系支撑了中国古代商业,尤其是明清两代商品经济的高度繁荣。
古代商品定价有规定还是因人而异?
这是一个非常精彩的问题,它触及了古代经济的核心运作机制。简单来说,答案是:古代商品定价是一个复杂的混合体系,既有官方的严格规定和干预,也存在市场自由博弈的空间,同时深受社会道德和人情世故的影响。
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层面来理解这个复杂的定价系统:
一、 官方规定与干预(“管制”的一面)
在古代“重农抑商”的意识形态下,政府深知稳定物价(尤其是生活必需品)对维持社会稳定的重要性。因此,官方对定价的干预是强有力的,主要体现在:
1. 平准与均输:
· 平准:这是汉武帝时创立的重要政策。政府在首都设立“平准官”,当某种商品价格过低时,政府就收购(“贱买”);当价格过高时,政府就抛售库存(“贵卖”)。通过这种市场操作来平抑物价,打击投机商人。
· 均输:地方政府将作为赋税征收的实物商品,运到其他价高的地区出售,既解决了运输问题,也调节了地区差价。
2. 常平仓制度:
· 专门针对最重要的商品——粮食。政府在各地设立“常平仓”,丰收时粮价低,政府加价收购,防止“谷贱伤农”;灾荒时粮价高,政府减价出售,防止“谷贵伤民”。这套制度从汉代延续到清代,是历代王朝的基本国策。
3. 市场管理与“官定物价”:
· 历代都有管理市场的官员,如唐代的“市令”、明代的“兵马司”。他们的职责之一就是评估和公布官方指导价。
· 例如在唐代,《唐律疏议》规定,市场官员每十天要对主要商品(如绢、布、粮、油等)评定一次价格,分为上、中、下三等。这个价格被称为“时估”或“旬估”。
· 交易必须在这个指导价范围内进行,如果“较固取者”(强买强卖)或“参市”(串通抬价压价),都会受到法律严惩。
4. 专卖制度(官营):
· 对于利润极高的商品,如盐、铁、酒、茶,政府直接实行专卖制度(“榷卖”)。这些商品从生产到定价完全由政府垄断,私人不得经营。此时的定价是纯粹的“行政命令”,与成本无关,成为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
二、 市场自由博弈(“自由”的一面)
尽管有官方干预,但在广大的民间贸易中,尤其是在非生活必需品和零售环节,“讨价还价”依然是主流。
1. 供求关系决定:对于不受官方严格管制的商品,如地方特产、手工艺品、奢侈品、服务业等,其价格主要由稀缺性、成本、质量和市场需求决定。“物以稀为贵”是普遍的规律。
2. 地域差价:由于交通不便、信息不畅,同样的商品在不同地区价格差异巨大。这催生了长途贩运的商人群体,他们“负贩往来,以求什一之利”,利用的就是地域差价。
3. 行会与牙人:
· 行会:手工业者和商人的同业组织。行会虽不能直接设定统一售价,但可以通过统一原料、工艺和行规来间接影响成本,从而形成一个非正式的价格区间,维护行业利益。
· 牙人:古代的交易中介(经纪人)。他们熟悉市场行情,在买卖双方之间撮合,帮助议定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价格,并从中收取佣金。他们的存在使得价格发现过程更为高效。
三、 道德与人情因素(“特殊”的一面)
在古代熟人社会和儒家文化背景下,定价并非纯粹的经济行为。
1. “童叟无欺”的道德约束:优秀的商人讲究信誉和名声,标榜“货真价实,童叟无欺”。对老人和小孩不欺瞒,被视为基本的商业道德。
2. 人情与关系:在熟人之间做生意,价格往往带有“人情价”的成分。可能是优惠价,也可能是碍于情面不好抬价。这时的定价就脱离了纯粹的市场逻辑。
3. “因人而异”的潜规则:反过来,对于不熟悉行情的外地客商、看起来急迫的买主,商家也可能“看人下菜碟”,进行加价。这也就是我们今天常说的“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价格歧视。
总结
我们可以用一张表格来清晰地概括古代商品定价的多元体系:
定价类型 适用商品\/场景 核心逻辑 现代类比
官方管制价 粮食、盐、铁等战略物资;官营商品 社会稳定、国家财政 国家储备粮抛售、电价\/油价管制
市场自由价 手工艺品、奢侈品、地方特产、零售 供求关系、成本利润 普通服装、电子产品、餐饮服务
行会议价 行业内大宗交易 行业保护、成本控制 行业协会指导价、商会协调
道德人情价 熟人社会、老主顾 社会关系、长期信誉 给朋友的“友情价”、会员折扣
结论就是:古代商品定价是“规定”与“议价”并存的二元结构。
· 在关乎国计民生的宏观层面,政府通过行政和经济手段进行强力干预,力求稳定。
· 在日常生活的微观层面,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和人情世故这只“看不见的心”共同发挥着作用,使得价格充满了弹性和灵活性。
理解了这一点,我们就能明白,古代的市场既不是一个完全自由的市场,也不是一个完全被计划的经济,而是一个在官方框架下,充满烟火气和人情味的复杂博弈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