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章 撮合(2/2)
哦豁,小姑娘似乎对锐哥儿有些情谊啊。
或许是“知慕少艾”,又或许是无依靠的孤女对能够抓到的救命稻草的执着……不管是什么原因,其结果就是,小姑娘心动了。
本就需要避嫌,现在更加不能凑到一起了。
钱之珩作为钱家在京城的代理人,以及钱锐的长辈,苏家与钱家的“默契”,钱之珩是知道的。
“让小古板娶小病秧子?”
按照情理来说,倒是合适。
钱之珩这几年虽然总与苏鹤延“斗来斗去”,但在他的内心,他是怜惜阿拾这个表外甥女的。
小丫头可怜啊,小丫头长得好啊,小丫头足够聪明、足够坏,啊呸,不是,阿拾顶多算是“顽皮”,还算不得“坏”!
钱之珩看着苏鹤延长大,因着熟悉,更因着钱之珩的聪明,他是极少数能够窥探到苏鹤延乖巧、可人儿假面之下隐藏的真面目的人之一。
知道苏鹤延并不是表面看着的懂事、可怜,钱之珩非但没有排斥、厌恶,反而愈发亲近这个孩子:聪明!会利用自己的劣势伪装自己!
最重要的一点,小病秧子不是真的坏,她的心底始终都有一条底线。
似钱之珩这种智商高、见识广的老狐狸,早已过了非黑即白的年少轻狂期。
更有甚者,在某些时候,钱之珩反倒更喜欢苏鹤延这样的“小坏蛋”。
因为她不拘于形式,不会被条条框框束缚,能够更好地完成任务!
君子论迹不论心啊,结果远比过程更重要!
钱之珩作为大虞朝有史以来的第一位“六首”,真不是死读书的酸腐文人。
他从骨子里就是个做权臣的材料!
钱之珩喜欢阿拾,却并不看好她与钱锐的婚事。
除了最主要的身体原因外,两人的性格相差太大。
还有关键的一点,钱锐根本就不了解阿拾,也做不到阿拾要求的独占与偏心。
“……即便如此,也不是钱锐犯蠢的理由!”
“还有这位方姑娘,还是早早地离开钱家吧。”
“小古板和小病秧子他们即便不合适,也该是他们之间的问题,而不该掺和进第三个人!”
钱之珩暗暗想着,对于方冬荣也就格外“客气”。
方冬荣:……钱六首这是什么意思?
他的那些话,就差直接喊“送客”了!
小姑娘本就面皮儿薄,方冬荣作为江南女子,更加地柔弱、受不得冷遇。
她眼中闪过一抹水光,带着鼻音说道:“好叫十三爷知道,我、我确实是来京城投亲的!”
说到这里,她就有些说不下去。
一双带着委屈与祈求的翦水秋瞳看向了钱锐。
钱锐愣了一下,他知道自家十三叔的嘴巴刻薄。
但,他更知道,十三叔毒舌却不小气。
或许正是因为性子上的狂傲,对于俗物,钱之珩反倒并不在乎。
他的刻薄,是体现在引经据典、无差别的攻击所有人,而非真的无礼、粗鄙。
说得直白些,就是钱之珩怼人不吐脏字,还能让对方心服口服外带佩服。
而不是失礼的欺负一个孤女!
钱锐一时有些想不透,他看了眼泫然欲泣的方冬荣,又看了看钱之珩。
他很想说:十三叔,方师妹不在咱们家长住,她就是先暂住一晚,洗漱更衣,收拾妥当,就去宋家!
可钱锐转念又一想,十三叔虽然嘴巴刻薄了些,却最是聪明。
他做任何事、说任何话,都是有原因的。
哪怕是怼人,也不会无缘无故。
比如几年前他们刚进京的时候,在苏家,钱之珩表现得十分轻狂,以看不起所有人的姿态,将苏家的一众男丁都挤兑了一番。
他这么做的真正原因,其实是想告诉苏家,钱氏作为钱家的姑娘,娘家离得远,却不是真的没人。
过去钱家不在京城,钱氏受了委屈,他们也不知道,更不能帮她撑腰。
如今,钱之珩进京了,他会为姑母做靠山。
虽然知道钱氏日子过得不错,但作为娘家人,该有的“震慑”还是要有!
这是态度问题!
提前表明自家的不好惹,总好过真出了事,再闹得两家反目吧。
这些道理,当年的钱锐不懂。
还是这些年,跟着宋先生读书,跟在十三叔身边耳濡目染,他才慢慢领会的。
说这么多,钱锐只想表达一个意思:依着十三叔的聪明才智,他断不会做无用功。
“……所以,我带着师妹回钱家,真的不妥?”
原本,看到方冬荣眼底含泪的模样,钱锐还有些不忍心。
但,钱之珩“戏谑”的眼神,警醒了钱锐。
他…避开了方冬荣的目光,没有主动提出要留她在钱家小住!
感受到钱锐的闪躲,方冬荣再次捏紧了帕子。
她继续说道:“钱师兄担心我一路风尘仆仆,直接去宋家,有失体面,便邀请我先来府上,稍作休整,并派人去宋府送信……”
她只是暂时将钱家当做“客栈”,稍作停留,待到傍晚,宋希正下了衙,得到消息,就会来钱家接她!
“如此甚好!”
钱之珩笑了,温声道:“姑娘既来了钱家,就不要客气!细说起来,当年我也曾在宋老先生的私塾读过书!”
只是不算蒙师,钱之珩是他的亲爹为他开蒙。
可惜随后钱之珩的亲爹公务繁忙,忙不开,又怕耽误了他的课业,这才把他送去私塾。
在私塾,钱之珩也没有读太久。
他太聪明,也太目下无尘,不愿跟一群蒙童混在一起,只读了几个月,便被送去了书院。
与钱之珩而言,方颙只是教了他几天书的老先生,算不得师父。
方冬荣:……呵呵,说的好听,刚才怎么不说你跟着我祖父读过书?
我这边刚说“待会儿就走”,你才跟我序关系!
方冬荣或许不如钱之珩、钱锐聪明,但她心思细腻、敏感。
她可以感受得到:这位威名赫赫的钱六首,并不喜欢她!
正想着,就听到钱之珩飞快地转移了话题:
“锐哥儿,刚才你提到了狸奴?哈哈,你还没有见到这只我刚刚驯好的吧!”
“这一只不像前几只,只能用爪子作画。它是真的能够用尾巴写字!”
“哼,这一次,阿拾总会信了我吧……对了,你若得闲,就把这只狸奴送去给阿拾……”
虽然不看好这一对儿,但作为长辈,还是想撮合一下,毕竟两个孩子真的都很好,肥水不流外人田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