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山西的林草座谈会(2/2)
四、创新合作模式探讨
(一)“国企+民企”协同机制
1. **角色分工**:
- **国企职责**:负责土地流转、项目立项、资金筹措及上游资源整合(如林业工程设计中嵌入药材种植)。
- **民企职责**:主导种植管理、收购加工、市场销售,利用灵活性对接下游药企需求。
2. **订单农业模式**:
- 由药企\/上市公司下达采购订单,国企作为主体签约,民企负责实际生产和供货,实现“保底价+市场化分成”。
- 例:华润39、江中制药等企业提供长期订单,国企以“生态修复项目”名义申报用地,民企组织合作社种植。
(二)合规性设计要点
1. **地块绑定**:所有药材必须有明确的地块来源,可通过林业项目中设计的灌木林(如连翘、沙棘)实现“名义自产”。
2. **档案完备**:保留种植合同、溯源记录、检测报告,应对药企审计及政策检查。
3. **资金闭环**:国企控制资金流向,民企垫付前期种植成本,销售回款后按比例分配利润。
(三)跨区域拓展策略
1. **山西试点**:优先开发本地道地药材(如黄芪、连翘),依托现有林业项目快速落地。
2. **全国布局**:通过设立省级子公司解决道地性问题(如云南茯苓、安徽石斛),配合国企主业(如国土绿化工程)同步推进。
本次研讨会围绕林业经济转型与林下中药材产业发展展开深入探讨,达成以下共识:
1. **核心路径**:以“林下药材”为核心,通过国企与民企深度协同,整合政策资源与市场活力,构建“种植-加工-销售”全链条生态。
2. **合作模式**:采用“国企+民企”协同机制,国企负责资源整合与政策对接,民企发挥市场灵活性,共同推进订单农业模式。
3. **下一步重点**:尽快落地试点项目,完善合作机制,逐步向全国推广。
4. **风险管理**:强调选择抗风险品种、关注市场趋势,并通过签订长期合同、政策动态跟踪等方式规避风险。
本次会议通过理论研讨与实践案例结合,为林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可行方案,后续需加快试点项目落地,推动合作模式成熟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