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灌改乔” 工程(2/2)

政策依据:《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 号)文件提出,允许贵州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将符合条件的灌木林地图斑恢复为耕地,新增耕地指标可用于项目用地报批占补平衡、进出平衡。

标准要求:园地、灌木林地复垦复耕资源为经果类补助标准(含青苗和后续复种两年):单一低效经济作物初产期 800 元 \/ 亩、盛产期 1000 元 \/ 亩、衰退期 600 元 \/ 亩;低效套作经济作物初产期 1000 元 \/ 亩、盛产期 1500 元 \/ 亩、衰退期 800 元 \/ 亩。现状为耕地补助标准(含青苗)300 元 \/ 亩、完全撂荒地(含零星树木)200 元 \/ 亩。实施完成经县级验收作出补偿后,镇人民政府奖励 500 元 \/ 亩给村(社区)作工作经费。

改造面积: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如贵安新区马场镇羊艾农场小井坡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改造 34.69 亩。

技术要求:依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技术标准(试行版)》《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 》(td\/t1036 - 2013)等。遵循保护土壤、水资源和环境质量,防止水土流失和次生污染原则。根据地块分布,工程整治后地类多为旱地,能复垦为水田的尽量复垦为水田,复耕后的土地只能用于种植粮食作物。

改造范围:在县自然资源局推送的灌木林地图斑内复垦,图斑以外不予认可。

其他相关改造(以修文县为例)

政策依据:《中共贵阳市委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贵安深入推进 “五林” 工作实施方案(2023 - 2025 年)的通知》等文件。

标准要求:分阶段设定目标,如 2023 年完成改造灌木林 0.25 万亩,15 万株 。

改造面积:2023 年修文县计划改造灌木林 0.25 万亩,累计完成改造灌木林 1.94 万亩(2023 - 2025 年规划内)。

技术要求:未详细提及专门针对灌木改造的独特技术要求,推测遵循相关林业改造通用技术规范。

改造范围:修文县内相关区域,重点围绕提升森林质量、发展林下经济等目标确定改造地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