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付小姐事件(一)(2/2)
付小姐想到可能是自己男朋友做的事情。
在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之后,决定找人送他走。
这个时候我还没意识到问题所在。
陈飞雪问:“现在他在哪里?能看到吗?”
“我之前用拍立得拍到过他,我确定他是跟着我的,我试试。”
于是付小姐从包里拿出了一台宝丽来的拍立得,然后对着我的屋子拍了起来。
这款拍立得我大三的时候也买了一台,花了三千多大洋。
那时候谈了个女朋友,她喜欢拍立得照片的质感,于是我咬牙买了一台,给她拍了无数张照片。
可惜毕业之后我们就分手了。
而那台拍立得也被我放在了学校的跳蚤市场里售卖。
最后被一个学妹以很低的价位买走了。
这里要特别说明说一下。
很多人会以为相机、摄像头之类的拍不到鬼。
认为这些是模仿人的眼睛做出来的,精细程度远远达不到人眼的标准。
绝大部分人的眼睛都看不到鬼,更何况模仿的东西?
但其实这个说法不对。
用现代的话来说,鬼是一种能量磁场。
和那些不可见的光波是同属性。
人所见到的光是可见光,但还有很多不可见光是人眼捕捉不到的。
比如x光、紫外线等等。
而相机、摄像头之类,特别是胶卷相机,它们的感光能力要比人眼更强,所以是可以拍到鬼的。
但我不建议大家轻易去尝试。
先不说鬼会躲着你举起来的相机,你拍一百次都不见得能拍到一次鬼影。
更重要的是,你不知道在你拍到了之后,那个鬼是恶鬼还是善鬼。
为了见证所谓的“不一样的世界”而害了自己,何必呢?
这就让我想起了作死的未央同学。
他到后面一定是遭遇了他想象不到的事情,而这些事情属于他自作孽,没人能帮得了他。
就算是我们行业里的人也不能去插手!
阴、阳各有法则,这个法则佛家叫“因果”,道家称“承负”。
所以,是人就别去做鬼事。
是鬼,就别纠缠活人。
这同时也是我们行业的行动宗旨!
等付小姐拍完之后,我桌子上已经堆了好几张照片。
但无一例外都没有拍到她那个洋鬼子男朋友。
付小姐略微思索了片刻,举起拍立得朝我咔嚓了一张。
付小姐这个举动,只让我想到了一种可能。
要不是我得在委托人面前保持高人的姿态,我一定会从椅子上跳起来。
因为已经成像的照片上显示,她那个洋鬼子男朋友的鬼魂就站在我右边!
人不怕自己所能看见的东西。
怕的是自己的想象力想象出来的无形的东西!
所以一想到此刻,有一个我看不见的洋鬼就站在我身旁,默默地盯着我……
不夸张的说,我全身汗毛炸起。
于是我强装镇定的站起来,离开座位。
“我去给你们拿点吃的。”
陈飞雪看出了我在害怕,轻轻的笑了一下。
妈的!真丢人!
于是我转身进了我房间,把我的罗盘和红绳拿上。
虽然师父说过,华夏的那套玩意儿,如果对上外国的鬼魂,是不会起作用的。
但有这两个东西在手里,我从心理上会觉得安心一些。
可我,还是中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