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付小姐事件(一)(2/2)

付小姐想到可能是自己男朋友做的事情。

在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之后,决定找人送他走。

这个时候我还没意识到问题所在。

陈飞雪问:“现在他在哪里?能看到吗?”

“我之前用拍立得拍到过他,我确定他是跟着我的,我试试。”

于是付小姐从包里拿出了一台宝丽来的拍立得,然后对着我的屋子拍了起来。

这款拍立得我大三的时候也买了一台,花了三千多大洋。

那时候谈了个女朋友,她喜欢拍立得照片的质感,于是我咬牙买了一台,给她拍了无数张照片。

可惜毕业之后我们就分手了。

而那台拍立得也被我放在了学校的跳蚤市场里售卖。

最后被一个学妹以很低的价位买走了。

这里要特别说明说一下。

很多人会以为相机、摄像头之类的拍不到鬼。

认为这些是模仿人的眼睛做出来的,精细程度远远达不到人眼的标准。

绝大部分人的眼睛都看不到鬼,更何况模仿的东西?

但其实这个说法不对。

用现代的话来说,鬼是一种能量磁场。

和那些不可见的光波是同属性。

人所见到的光是可见光,但还有很多不可见光是人眼捕捉不到的。

比如x光、紫外线等等。

而相机、摄像头之类,特别是胶卷相机,它们的感光能力要比人眼更强,所以是可以拍到鬼的。

但我不建议大家轻易去尝试。

先不说鬼会躲着你举起来的相机,你拍一百次都不见得能拍到一次鬼影。

更重要的是,你不知道在你拍到了之后,那个鬼是恶鬼还是善鬼。

为了见证所谓的“不一样的世界”而害了自己,何必呢?

这就让我想起了作死的未央同学。

他到后面一定是遭遇了他想象不到的事情,而这些事情属于他自作孽,没人能帮得了他。

就算是我们行业里的人也不能去插手!

阴、阳各有法则,这个法则佛家叫“因果”,道家称“承负”。

所以,是人就别去做鬼事。

是鬼,就别纠缠活人。

这同时也是我们行业的行动宗旨!

等付小姐拍完之后,我桌子上已经堆了好几张照片。

但无一例外都没有拍到她那个洋鬼子男朋友。

付小姐略微思索了片刻,举起拍立得朝我咔嚓了一张。

付小姐这个举动,只让我想到了一种可能。

要不是我得在委托人面前保持高人的姿态,我一定会从椅子上跳起来。

因为已经成像的照片上显示,她那个洋鬼子男朋友的鬼魂就站在我右边!

人不怕自己所能看见的东西。

怕的是自己的想象力想象出来的无形的东西!

所以一想到此刻,有一个我看不见的洋鬼就站在我身旁,默默地盯着我……

不夸张的说,我全身汗毛炸起。

于是我强装镇定的站起来,离开座位。

“我去给你们拿点吃的。”

陈飞雪看出了我在害怕,轻轻的笑了一下。

妈的!真丢人!

于是我转身进了我房间,把我的罗盘和红绳拿上。

虽然师父说过,华夏的那套玩意儿,如果对上外国的鬼魂,是不会起作用的。

但有这两个东西在手里,我从心理上会觉得安心一些。

可我,还是中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