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3章 预重整机构(2/2)
审计、评估团队和临时管理人到岗后,首个难题便横在了众人面前。山海集团规模庞大,旗下66家公司分布在全国9个省市自治区,地域跨度大且分布极为分散。其中,在江中省仅有22家,在江城市的公司数量不足10家。如此分散的布局,给预重整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海信审计的丰老师率先提出疑问:“目前的情况,我们是选择合并预重整,还是逐个单独进行预重整呢?”他眉头紧锁,眼神中透露出深深的担忧。合并预重整虽然可能在效率上具有一定优势,但涉及众多子公司的财务与运营整合,情况错综复杂,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一系列问题;单独预重整虽然能更细致地处理每个公司的问题,但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时间成本巨大,对于处于困境中的山海集团来说,时间是极其宝贵的资源。
三德评估的丁老师听后,表情凝重地点了点头,表示认同丰老师的担忧:“这确实是个关键问题。从评估角度看,合并预重整和单独预重整对我们的评估方法和流程影响很大。如果采用合并评估,部分子公司之间的差异可能会被掩盖,导致评估结果无法准确反映每个子公司的真实情况;而单独评估虽然能更精准地评估每个子公司,但在把控整体进度和协调资源方面会面临很大困难。”
德伟君上的尹律师沉思片刻后说道:“预重整的首要目标是法律解封,而法律体系是垂直管理的。这就意味着法律解封必须由各个查封法院分别操作,甲法院无法解封乙法院查封的案件。在法律界不像会计界那样能相对灵活地进行合并处理,不过,同一法院查封的案件在符合法定实质性条件下倒是可以进行合并预重整。”尹律师推了推眼镜,眼神专注而严肃,透露出对法律问题的专业和谨慎。
丰老师听完,轻轻敲了敲桌子,进一步分析道:“从审计角度来看,合并预重整能够让我们全面了解集团整体的财务状况,便于发现潜在的协同效应与财务风险。但正如尹律师所说,不同法院查封的子公司难以合并处理,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合并预重整的范围。而且,即便对于同一法院查封的子公司,由于各子公司的会计政策、核算方法可能存在差异,财务数据的合并也并非易事,需要我们花费大量精力去协调和统一。”
丁老师接着说道:“评估这边的情况也类似。合并评估可以统一标准,对集团资产进行整体估值,从宏观层面更好地反映集团的综合价值。但在实际操作中,不同子公司所处的行业、市场环境各不相同,资产特性差异巨大,强行合并评估可能无法准确体现每个子公司的真实价值。而单独评估虽然更精准,但会大幅增加工作量,并且如何保证各个子公司评估结果之间的可比性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
尹律师思索后提出建议:“或许我们可以根据法院查封情况进行分类处理。对于同一法院查封的子公司,优先考虑合并预重整,这样在法律解封和后续流程上相对会更加顺畅。但在合并过程中,一定要充分考虑丰老师和丁老师提到的财务和评估问题,制定统一的标准和规范,确保合并预重整工作的质量。对于不同法院查封的子公司,分别进行单独预重整,并且在单独预重整过程中,要注重与整体预重整计划的协同性,避免各子公司的预重整工作各自为政,确保整个预重整工作能够有序推进。”
丰老师和丁老师对视一眼,都觉得尹律师的提议具有一定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