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5章 建设性建议(2/2)

“我们可以直接按照合并抵销的原则进行处理,这样既能简化审计流程,又能更清晰地呈现集团整体的财务状况,便于债权人在统一标准下了解集团的真实财务数据,为他们做出让利决策提供准确依据。所以,我同意对这25家公司不进行单独预重整。”

丁老师也表态道:“在评估方面,这25家公司的价值几乎全部体现在内部债权债务上。正如您所说,在集团架构中这些内部债权债务的整体价值为零,它们对集团整体价值评估的影响微乎其微。如果花费大量精力去评估这些对集团价值贡献极小的部分,不仅会浪费评估资源,还可能干扰我们对集团核心资产和业务的评估重点。从满足预重整让债权人让利的目的考虑,确实没有必要对它们单独开展评估工作。因此,我也赞同不单独对这25家公司进行预重整。”

尹律师推了推眼镜,仔细分析后说道:“从法律层面来看,虽然集团内部债权债务抵销需要遵循法律程序,但既然会计处理符合制度要求,并且从集团整体利益和预重整目标出发,对这25家公司不进行单独预重整是具有合理性的。我们可以在法律文件上做好相关的记录和备案,确保抵销行为的合法性。同时,向债权人明确说明情况,让他们从法律层面理解这25家公司的处理方式,避免产生法律纠纷。所以,我也同意这个提议。”

听到三家都同意对这25家公司不单独预重整的提议,盛承廷微微松了一口气:“既然大家达成了共识,那就按照这个方案执行。在后续工作中,一定要妥善保管和跟踪这25家公司的相关数据,以防出现意外情况。我们的最终目标是推动集团预重整顺利进行,让债权人看到集团清晰的财务状况和发展潜力,实现让渡利益、共同发展。”

随着这个问题的确定,预重整工作小组在复杂局势下解决了又一个关键难题,继续朝着拯救山海集团的目标迈进。

盛承廷针对5家正在经营的公司说道:“这5家公司都是激光加工企业,体量小,它们之所以能正常经营,说明它们没有被查封,这至少意味着它们股权很小。我们可以通过向产权交易所挂牌,以公允价值把股权交易出去,就不进行预重整了。”

丰老师沉思片刻后回应:“从审计角度来看,如果这5家公司通过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我们需要全面梳理它们的财务状况,确保提供给交易所和潜在买家的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虽然它们股权占比小,但财务审计丝毫不能有遗漏,只有这样才能合理确定公允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