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8章 晋朝的官职体系(1/2)

晋朝(266年-420年)的官职体系在继承曹魏官制的基础上,结合自身政治需求(如士族门阀制度的强化)进行了调整,形成了一套以**三省制**为核心、等级森严且带有浓厚门阀色彩的官僚体系。以下是其主要官职结构的梳理:

### **一、中央核心机构:三省制的确立**

晋朝正式确立了**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分工合作的中枢体系,取代了汉代的三公九卿制,为后世官僚制度奠定了基础。

#### 1. **尚书省(行政中枢)**

- **职能**:总领全国政务,下设各曹(相当于后世的“部”),处理具体行政事务。

- **长官**:

- **尚书令**:最高行政长官,总领尚书省,秩中二千石,位同宰相,多由士族重臣担任。

- **尚书仆射**:尚书令副手,分左、右仆射,若尚书令空缺则代行其职。

- **下属机构(六曹)**:

沿曹魏旧制设六曹,对应各类政务:

- **吏部曹**:官员任免、考核(最重要)。

- **三公曹**:司法、刑狱。

- **客曹**:外交、少数民族事务。

- **驾部曹**:车马、仪仗。

- **屯田曹**:农业、屯田。

- **度支曹**:财政、税收。

(注:西晋后期曹名略有调整,如“屯田曹”曾改为“田曹”等。)

#### 2. **中书省(决策中枢)**

- **职能**:起草诏令、参与机密决策,权力核心为**中书监**和**中书令**,取代了汉代尚书台的决策权。

- **长官**:

- **中书监**、**中书令**:同掌中书省,位在尚书令之下,但因接近皇帝(“掌机事”),实权极重,尤其东晋时期常由权臣兼任(如王导、谢安)。

- **下属**:中书侍郎、中书舍人等,负责起草文书、传递诏令。

#### 3. **门下省(审议中枢)**

- **职能**:审核诏令、驳正违失,同时侍奉皇帝左右,参与议政。

- **长官**:

- **侍中**:门下省核心,定员四人(西晋后期增至六人),秩比二千石,侍从皇帝,参与机密,有权驳回尚书省的奏议,被称为“宰相之副”。

- **下属**:黄门侍郎、散骑常侍等,掌规谏、顾问。

### **二、最高荣誉官职:三公与三司**

晋朝保留了汉代的“三公”名号,但逐渐演变为**荣誉虚职**,无实际权力,多授予元老重臣或士族领袖。

- **三公**:

- **太尉**:名义上掌军事(实权归中书省和尚书省)。

- **司徒**:名义上掌民政(对应尚书省吏部、度支等曹)。

- **司空**:名义上掌工程、水利(对应尚书省屯田、驾部等曹)。

- **三司**:西晋增设“太宰、太傅、太保”,合称“上公”,位在三公之上,同为虚职。

### **三、军事体系:中军与外军**

晋朝军事分为**中央军(中军)** 和**地方军(外军)**,由皇帝直接控制,后期因士族割据逐渐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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