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 变革(之一)(2/2)
万历皇帝弟弟朱翊镠(潞王)封在卫辉,一开口就要“赡田四万顷”,这是什么概念?一顷等于一百亩,四万顷就是四百万亩,相当于今天2667平方公里,是三分之一的海南岛(约3.39万平方公里),比两个香港(约1106平方公里)还大。
在成都,王府庄园占据了成都平原七成的膏腴之地。
太监与勋戚圈占:大太监谷大用曾借“勘核庄田”之名,在直隶、山东圈地万顷以上;魏忠贤名下的庄田亦“万顷之多”。据估算,明末勋戚、太监集团占据全国耕地超三成。
官僚士绅兼并:河南的缙绅之家,“田之多者千余顷,即少亦不下五七百顷”。其田地跨州连县,仆役佃农成百上千。
更致命的是,王爷的田、太监的田、官绅的田,凭借特权,皆为“优免”之列,不纳粮,不服役。朝廷的税基被迫缩小到仅剩的约七成耕地。而其中大部分还是由地方官僚地主控制,他们通过“飞洒”、“诡寄”等手段逃税。
大量的土地不用交税,就只能靠这些散户在支撑着庞大的帝国开支。
百姓想,这税交就交吧,能活着就行。
可是,万历末年,为了打辽东的后金,朝廷没钱了,又开始加征“辽饷”,后来为了镇压农民起义,又加“剿饷”“练饷”,合称三饷。三饷加起来,总额竟超过常年税收一倍。一亩田的收成,有时甚至不够缴纳赋税。最终,土地在灾年沦为“烫手山芋”,白送都无人敢要,因为接手即意味着承担赋税。许多农民被迫将地契扔在官府门口,弃地逃亡。
失去土地的农民,只能沦为佃户。王府权贵收租往往实行“四六分”甚至“三七分”,佃农辛苦一年,绝大部分收成要用来交租。
朝廷的万里江山、十万大军,其开支竟几乎全数压在了仅剩的、土地日益缩水的自耕农与贫农身上。
顾炎武在《日知录》中记载:“吴中之民,有田者什一,为人佃作者什九。”全国情形类似,九成农民没有土地。当灾荒来临,百姓只能卖儿鬻女,乃至争食观音土。李自成“均田免赋”的口号之所以能点燃全国,正是因为权贵们通过土地兼并,早已堵死了所有活路。
土地兼并夺走了他们的恒产,苛捐杂税榨干了他们最后的血肉。当“富者田连阡陌,贫者地无立锥”成为现实,当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不再是诗句,李自成“均田免赋”的呼声,便不再是煽动,而是绝望中唯一的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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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山东境内,德王、鲁王、衡王三大藩府通过钦赐、奏乞、受纳投献、直接侵夺等方式,占据了大量优质土地,大量良田成为不纳粮的“王府庄田”。
而地方士绅有样学样,利用特权兼并土地,通过类似“飞洒”、“诡寄”等手段,将税负转嫁给小农。导致“小民税存而产去,大户有田而无粮”。
土地兼并和苛捐杂税制造了大量失去土地的流民。他们或饿死沟壑,或铤而走险,成为社会动荡的根源,也为李自成、张献忠等农民起义军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兵源。
面对如此积重难返的局面,盘根错节的利益集团,任风遥欲行土地改革,一定会遇到既得利益集团的疯狂反扑。
任风遥倒是不怕,可是,现在才刚刚奠定点点的发展基础,正面强攻绝非上策。时不我待,必须以更高明、更高效的方式破局。
他的选择,依旧是那四个字:借势而为。他要借的,是这天下滔滔的民怨,是这王朝末路的时势,用这柄无形的巨锤,去砸碎那看似坚不可摧的铁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