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三打开封的困局与因果(2/2)

1.崇祯十四年(1641年)正月,攻陷洛阳,杀了福王朱常洵。这位福王朱常洵,是万历皇帝最宠爱的儿子,其人在洛阳口碑极度负面。贪婪吝啬,肥己虐民。洛阳饥荒仍大肆搜刮,府中财宝如山,却不愿出钱赈济守城。被李自成军队捕获后,李自成下令“刳其血,和鹿醢尝之”,谓之“福禄宴”,将其残忍处决。

此举震动天下,标志着起义军从流寇向弑君者的质变。

2.崇祯十五年(1642年)初,攻陷襄阳,杀了襄王朱翊铭。襄王朱翊铭在襄阳口碑平庸或略有负面。无突出恶行,但也无善举。城破时曾跪求饶命。李自成俘获襄王朱翊铭后对襄王说:“吾欲借王头,使杨嗣昌以陷藩伏法。”意思是,杀了你,就能让负责围剿我的督师杨嗣昌因为“藩王陷落”的失职之罪而被朝廷处死。

果然,杨嗣昌听闻此讯后,畏罪自杀(亦说绝食,忧惧而死)。襄王亦被杀。

(注:杀襄王这段,历史真相是张献忠所为,这里为了情节需要,反正都是农民起义的队伍,所以嫁接到了李自成身上。)

3.崇祯十四年(1641年)二月,攻陷汝宁,杀了崇王朱由樻。这崇王朱由樻在汝宁口碑要好得多。史书描述他为“性仁厚”、“礼士爱民”。这意味着他对待读书人和百姓的态度相对宽和,没有留下横征暴敛、欺压良善的恶名。

在李自成大军压境时,他与时任保定总督杨文岳并肩作战,共同坚守汝宁城。城破时,他也表现出了宗室的气节,没有屈膝投降,而是与杨文岳一同被杀。这种“死社稷”的行为,在注重气节的古代,是会得到同情的。

然而,最终李自成还是选择了处死他,史学家分析,原因在于:

明朝亲王,作为朱明王朝在地方的最高代表,本身就是起义军要推翻的核心政治符号,而且亲王府累积的财富也是起义军重要的军饷来源。

再说任何一个活着的亲王,都可能被明朝残余势力拥立,成为新的政治核心——由此可以看出,李自成此时已经有了自立为帝的念头。

像福王这样的亲王,是这种腐朽的典型代表,杀之人心大快。而像崇王这样个人品行尚可的亲王,则成为了时代悲剧的缩影——他个人的些许美德无法扭转整个阶级的罪恶,最终也被历史的洪流所吞噬。

他的死,恰恰证明了那场革命的彻底性与不可避免的残酷性。

而李自成这种不加区分、一概屠戮的王室政策,虽然在短期内凝聚了民心,宣泄了愤怒,却也如同一把锋利的双刃剑。它让每一个朱明宗室都清醒地认识到:投降是死,抵抗亦是死,不如拼死一搏,尚有一线生机。

正是这种源于绝望的共识,为他在开封城下,铸就了最为坚固的抵抗意志——他亲手将下一座城池,变成了自己必须面对的、最为顽强的堡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