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章 林岚的“澄清”:公开个人财产与工作记录(1/2)
谣言如同瘟疫,一旦在信息流通的网络时代获得支点,其扩散的速度和广度远超常人想象。尽管督导组内部和市纪委核心层对林岚的清白坚信不疑,但网络上关于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以权谋私”、“双面人”的指控却愈演愈烈。几个精心炮制的帖子被“水军”不断顶起,模糊的截图和耸人听闻的标题吸引着大量不明真相的网民点击、评论、转发。本地一些自媒体公众号也开始“谨慎”地转载相关内容,标题往往冠以“网传”、“疑云”等字眼,实则推波助澜。
更严重的是,体制内的“耳语”并未因督导组启动内部核查而停止,反而因为核查本身,被别有用心的人曲解为“林岚确实有问题,组织已经开始调查了”。一种微妙的、对林岚不利的舆论氛围正在形成,这不仅损害她个人声誉,更在无形中削弱着她作为市纪委副书记、作为督导组在地方关键支点的权威和公信力,甚至开始影响到一些普通干部群众向督导组和市纪委举报、提供线索的积极性——他们难免会想,连负责查案的主要领导自己都可能“不干净”,那举报还有用吗?
压力是巨大的,也是多维度的。林岚能感觉到一些下属看她的眼神中多了些闪烁和探究,能接到几个老同学、旧同事拐弯抹角的“关心”电话,甚至女儿也从国外打来电话,紧张地问妈妈是不是遇到了麻烦。
面对这一切,林岚在最初的愤怒和一丝委屈之后,反而彻底冷静下来。她很清楚,这污水的源头在哪里,目的又是什么。高明远和他背后的势力,想用这种下三滥的手段逼她退缩,离间她与督导组的关系,搅浑水,争取喘息之机。
退缩?绝无可能。这不仅关乎她个人的清白,更关乎她五年来苦苦追寻的真相,关乎丈夫的沉冤,关乎这场扫黑除恶战役的胜负。
在督导组内部关于如何应对谣言的专门会议上,林岚做出了一个让所有人都有些意外的决定。
“陈组长,各位同志,”林岚的声音清晰而平稳,没有丝毫情绪的波动,“针对目前网络上和私下流传的关于我个人的不实言论,我认为,简单的内部核查和口头否认,在当前的舆论环境下,力度不够,也难以彻底消除影响。敌人想用谣言制造迷雾,那我们就用最彻底的阳光来驱散它。”
她环视一周,目光坚定:“我请求,在组织对我进行严格内部核查的基础上,主动、全面、公开我的个人财产状况、家庭重大经济事项以及近五年的主要工作记录摘要。”
会议室里安静了一瞬。主动公开到这种程度,在领导干部中,尤其是在被谣言缠身的风口浪尖上,是需要极大勇气的。
“林岚同志,你要考虑清楚。”负责内部监察的老田谨慎地说,“公开的范围、尺度、方式都需要仔细斟酌。这涉及到你的个人隐私,也可能会给家人带来困扰。而且,公开之后,可能会面临更苛刻、更无休止的 scrutiny(审视)。”
“我考虑清楚了。”林岚毫不犹豫,“我的个人隐私,在组织的纪律要求和群众的监督权面前,是第二位的。我的家人理解并支持我的工作。至于更苛刻的审视,我不怕。真金不怕火炼,我经得起任何检验。相反,越是遮掩,越是容易给谣言滋生留下空间。只有彻底的公开透明,才能一举粉碎所有不实之词,夺回舆论主动权,也让那些躲在暗处造谣的人无处遁形!”
陈阳一直静静地听着,此刻开口道:“林岚同志的决心和勇气,值得肯定。这确实是一步险棋,但也是一步直指问题核心的‘将军’。如果我们应对得当,不仅可以彻底洗刷污名,更能彰显我们督导组和纪检干部光明磊落、敢于接受监督的底气和决心,对挽回公信力、鼓舞干部群众士气,有极大的正面作用。”
他顿了顿,看向老田和督导组负责宣传协调的同志:“但是,具体操作必须周密。第一,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经得起最严格的检验。第二,公开的方式要有权威性,要通过正式的、官方的渠道,比如市纪委的官方网站、官方社交媒体账号,同时邀请少数几家权威的、负责任的媒体进行见证报道。第三,公开的时机要把握好,要在我们内部核查有了明确结论之后,同时也要对可能出现的后续质疑准备好应对预案。第四,公开的同时,必须再次强调,对造谣诽谤、干扰扫黑除恶工作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并公布我们追查谣言源头的进展,形成震慑。”
陈阳看向林岚:“林岚同志,你需要全力配合内部核查组,提供一切所需材料。这个过程可能会很繁琐,甚至有些不近人情,希望你理解。”
“我完全理解,并全力配合。”林岚郑重回答。
接下来的三天,对林岚而言是高度紧张且透明的三天。由督导组内部监察人员、省纪委抽调干部、市纪委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核查组,进驻了林岚的办公室,同时也前往她父母家、她自己的住所(女儿出国后她大多住单位宿舍),对她及其直系亲属名下的所有银行账户(包括已注销的)、证券账户、房产、车辆、贵重物品等进行全面核查。核查组调取了长达十年的流水记录,核对了每一笔大额进出的来源和去向。林岚丈夫陈志远去世后的抚恤金、保险理赔、社会捐助(当时确有少量同事朋友捐款),她本人的工资收入、奖金、稿费(她偶尔发表专业文章)、父母的养老金、积蓄……每一分钱都被放在显微镜下审视。
林岚将自己锁在办公室里,几乎不眠不休地配合核查。她翻出了多年来的工资条、纳税记录、家庭账簿(她一直有记账的习惯)、购房合同、贷款协议、女儿公派留学的所有官方文件、甚至包括丈夫去世后处理丧事时的每一笔开销收据(有些已经泛黄)。她事无巨细,一一说明。
核查组的同志最初公事公办,但随着核查的深入,面对林岚那近乎“解剖”式的坦诚和清贫得令人惊讶的家庭财务状况,态度也逐渐发生了变化,多了几分敬意。
林岚的个人财产状况简单得超乎想象:一套与父母共有的、位于老城区的90平米住房,购于八年前,首付是父母积蓄加上她和丈夫的部分存款,至今仍有少量贷款未还清(每月由她的公积金和部分工资偿还)。一辆车龄超过十年的国产代步车。银行存款总额不超过二十万元,主要是她多年的积蓄和预备用于女儿后续学业的费用。没有任何股票、基金、其他投资性房产或贵重奢侈品。她丈夫去世后的抚恤金和保险金,大部分用于偿还当年丈夫重病期间的部分债务和女儿的教育储备,账目清晰可查。
她的工作记录更是无可指摘。从担任市纪委监察室副主任到现在的副书记,她牵头或参与办理的大小案件上百起,尤其是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后,她经手的涉及黑恶势力“保护伞”的线索核查,每一件都有详实的记录、规范的流程和明确的结论,其中不乏顶住压力、坚决查处的硬骨头。核查组随机抽取了多个案卷,调阅了相关记录,并与部分当事人进行了核实,均未发现任何违规违纪、以权谋私的迹象。
三天后,联合核查组得出了明确结论:林岚同志及其家庭成员财产来源清晰、合法,与其收入情况相符;未发现林岚同志在工作中有任何违纪违法行为;网络及举报信中反映的问题均不属实,属于恶意诽谤。
结论形成的同时,市纪委官网、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以及“江城发布”等权威政务平台,在同一时间发布了一份特殊的《情况通报》。
通报没有冗长的套话,直接切入主题:
“近日,网络及社会上出现关于我市纪委副书记林岚同志的不实言论。市纪委会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严肃认真的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及林岚同志主动要求公开的相关信息通报如下:”
紧接着,通报以附件形式,用详实的数据和清单,公开了林岚及其配偶(已故)、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父母名下的:
1. 房产情况(地址、面积、购买时间、价格、首付及贷款来源、当前贷款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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