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8章 刘祯入襄阳(中)(2/2)

只要基层乱搞,军法处置,可比民法处置简单粗暴多了。

难怪整个荆襄能快速恢复欣荣!

“那先拆成几个户吧。至于仆役,全部给他们军户,我暂时也不用这么多仆役。”刘祯回答。

“可以。不过他们只能去南阳落户。”文吏写着说,“是否与他们定契赎买,最高五年,每年让他们上缴收成的一成与你当做赎买金。

襄王府会代为支付。

他们到了南阳之后,这一成赎买金,会作为他们个人的赋税征收。

当然,他们也可以选择留在城内当民户。

之后会划分一块地给他们当宅基给他们。

他们有两种选择,一种是租借,一种是购置。

租借的话,只能居住层楼,两层、三层的,为期十年,每年定额上缴租金与王府,十年之后可以续租。但要是遇到拆迁,就得不到任何补偿,最多退还还未到期的租金,而赎买的钱,会直接加在租金里头。

购置的话,七十年期,分自建与统建两种。顾名思义,自建就是自己买地自己建,统建则是王府这边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然后会按照建设规范来统建,再将统建下来的屋子拆分产权。

自建能建平房与大宅,统建只能自己装修屋内的环境。”

吏员快速介绍,听得众人一愣一愣的。

“地皮,贵吗?”刘祯犹豫了片刻,好奇问。

“贵!”吏员神情严肃的点了点头,“自建的话,起步一亩宅基,但只能用五分之四,剩下五分之一要作为围挡、排水、沟渠、停马使用。

并且屋子的规格也有限制,最高不得过三层。

同时不能造坞堡。

并且自建的房子,并不是与统建分开,往往是统建一片区域,会拆出十几亩地用来发卖自建。

而统建与自建的坊市周围,会配套学校、酒肆、医馆、集市、望火、班役衙门、驿馆等等东西。

用咱们王府的规定,这叫基础设施共用。节省治理成本。

但也会导致一些问题,比如遇到了恶邻,附近的房产价格,就得跌了。

同时大户还得承担最大头的赋税。

因为一个区域的坊市上缴的赋税,直接决定了本地学校、医馆质量。朝廷会给一定的补贴,但大头还是得地方出。”

“宋代的五等户分法!”刘祯惊异出声。

他听出了味儿来。

程毅所谓的城市内自建与统建,还得上缴赋税,虽然不明白赋税的名号,但吏员提醒的大户是上税大头,这不就是宋代的大户收税多,小户与寄庄户赋税少甚至可以不缴税吗?

只是程毅比较高明,他是用城市内的土地出纳与未来基础建设的普及,来变相的捞钱。

收直接税,所有人都肉疼。

收间接税,才能让下边不腻歪。

刘祯能看出来,或许不用几年,等国内情况稳定了,程毅必然会放弃直接征税,改一个隐秘的条目。

这样一来,城市与农村,就是源源不断的现金流。

至于大户逃税?

都进城里了,兵马往那边一站,你逃都没逃的地方。

被查出来,哭都没地儿去哭。

“好了,户册初步拆分好了。感谢诸位的配合。”文吏递给管家说,“这是初步的,按照上边填报,明日我再来一趟,要怎么分,怎么弄,最后给我一个定数。

办完户册,您也可以去报到了。”

“有劳。”刘祯作揖。

这些文吏,给他的感觉,完全不是元朝衙门里的那种,反而更多了几分铿锵气概。

他们也只是颔首,然后转身,这才让刘祯看到他们的腿上多有不便。

再结合这些人的表现。

刘祯想到了他离开四川之前,各地退役了一批伤兵,然后集中学习,并做好转业准备的口号。

想来,这些人也是退役的伤兵。

“襄王治下,只怕没有这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