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明珠,你的闺名?(2/2)

“在商言商,产业就这么点,是要争得你死我活。”李汐禾不想顾景兰继续试探,四两拔千斤,转移话题,“你早就看到他们要刺杀我,为什么支开我?”

顾景兰笑意微敛,淡淡说,“不想你见血。”

李汐禾微怔,他们离巷子不远,血腥气还飘着。可空气中也漂浮着蒲州三月春的香气。

顾景兰的目光平淡却又透出郑重,这样直白的珍惜很能打动人心。

李汐禾被他灼热的目光盯着有些不自在,避开了目光。

顾景兰本以为自己会对这样温水煮青蛙献殷勤的讨好感到厌烦,晨风和程秀建议他要诚心示好时,顾景兰还嗤之以鼻,如今很深陷其中,觉得很享受。

就这样漫步在蒲州这淳朴的城里,他都觉得四周都是美景。

若李汐禾答应嫁给他,那就更完美了。

两人拎着大包小包回酒楼时,程秀和晨风已打发走蒲州的官员,轻骑也用过膳,整装出发,两人看到李汐禾和顾景兰相伴回来,忍不住对视一眼。

晨风忍不住感慨,“小侯爷和王姑娘郎才女貌,真是般配。”

他读书少,不知该如何夸,只觉得他们走在一起,哪怕姑娘带着帷帽都觉得很般配,是一对璧人。

程秀也很欣慰,公子脾气虽不好,胜在听劝,看来王姑娘会愿意当世子妃的。

马车上堆了许多吃的,点心,果脯,鲜果等等,也有一些适合姑娘们玩的叶子牌,路上可以解闷。

李汐禾还买了两身衣裳替换。

上了马车,她把买来的手钏给苗苗,苗苗很激动,忍不住咬了一口,纯金的,她喜欢金子,却又担心说,“姐姐送我的,公子知道吗?”

李汐禾不想抢了功劳,“是你家公子要我给你买的,我送你的手钏大小不合适,这个手钏正好。”

苗苗安了心,公子还是算守承诺的,真的给她买了,她爱不释手,小姑娘也有一些爱漂亮了,她看着李汐禾白皙胜雪的手腕,又看自己被晒成赤色的皮肤,有些小情绪,“我要是像姐姐那样好看,戴着会更好看。”

李汐禾心疼了,摸摸她的头,“傻苗苗,你很好看,健康又漂亮。”

“真的吗?”

李汐禾点头,“真的!”

两人正在说话,倏然轻骑中有一阵骚动,一名将士疾步朝顾景兰走去,低声说了什么,顾景兰神色大变,喊着去叫大夫。

李汐禾故意好奇地撩起帘子,“怎么了?”

苗苗跳下马车朝他们走过去。

轻骑已整装要出发,队伍很有秩序在酒肆后门列队,顾景兰大步朝后面走去,李汐禾看得不真切,能让他脸色这么难看的,想来是大事。

苗苗回来了,说了句,“有人发病了,挺严重的。”

吕维安有心疾,不算特别严重,他曾笑着说,也不知道何时这心疾会要了他的命,从小到大发病过十几次,好几次都差点没救回来。

也幸好吕家富甲一方,聘请天下名医,还请了一位告老还乡的老太医,这病情倒是稳住,已有五六年没发病,平时养得很精细,不能太劳累。

李汐禾心想,若吕维安突发心疾死了……她的危机也解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