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侠客的理想(2/2)
“但有时候也会相反,他们会在你以为有陷阱的时候,突然和你硬刚,让你摸不着头脑。而且他们都是特别古怪的人,一旦有人发起对你的攻击,你身边所谓的‘朋友’,都会马上跟着围攻你,那是一种默认的默契。所有人都在预判形势,只要你处于劣势,他们就会群起而攻之,根本没有什么友谊可言,甚至没有什么预期的利益,只是单纯地跟着趋势,猛攻弱者。”
阿契琉斯苦笑了一声,继续道:“时间久了,我也养成了那种警惕的习惯。所以在大规模行动的时候,尤其是需要夜宿的时候,我就会拧好细草绳,点燃后夹在脚趾间。这样每隔一段时间,草绳烧到脚趾,我就会被烫醒,然后换个地方睡觉,免得被人偷袭。那种日子,真是提心吊胆,不知道哪一天就会丢了性命......”
说话间,一阵微风吹过,带着雪雨河的湿气和麦田的清香。远处的弗林锡城越来越近,阿契琉斯望着那座城池,眼神里满是复杂——那里有他曾经的美好,也可能藏着他未来的希望。
“说重点!你的故事太长了,绕来绕去都没说到黑袍人!”小弗拉修斯从箩筐里抬起头,圆圆的脸上露出两个浅浅的酒窝,语气里带着几分娇憨的催促——清晨的阳光落在他睫毛上,像撒了把碎金。
阿契琉斯被戳中痛处,尴尬地摸了摸后脑勺,嘿嘿笑道:“好好好,不说废话了!其实都无所谓,因为我怎么到的迷雾山都记不清了。就突然有一天在山洞里醒来,几个傻乎乎的家伙围着我——就是我刚才说的鼻涕、缺心眼他们,还想抢我的干粮。我当时不知道哪来的力气,把他们都揍趴下了,后来他们就认我当头儿了!”
“真是个心酸又有趣的故事。”赫斯突然插话,他勒住马缰绳,目光望向远处泛着金光的雪雨河,语气里带着几分感慨——河水潺潺流淌,偶尔有小鱼跃出水面,溅起细碎的水花。
阿基里塔斯听得津津有味,眼睛都亮了,他扬扬眉毛,兴奋道:“那他们为什么叫你‘萤火虫’?我小时候最喜欢在尹更斯湖抓萤火虫了!晚上的时候,湖边的萤火虫成群结队,把湖面照得特别漂亮。不过有那种大泥萤会叮人,尤其是彩色的最凶,我被叮过很多次,脑袋上现在还有个疤!”说着着伸手拨开长出青岔短发的脑袋侧面,露出几个浅浅的印记。
小弗拉修斯急忙探着身体,小手轻轻拍打阿契琉斯关节粗大的手背,语气里满是不满:“别跑题!我们想知道刚才救你的那个黑袍客是谁,不是问你为什么叫‘萤火虫’!”
阿契琉斯笑着摇摇头,从怀里掏出烟草,慢悠悠地填满烟斗,动作娴熟又悠然自得:“黑袍客啊...对,他确实是个怪人。其实...说实话,我也不知道他是谁。但你们这次救了我的命,我肯定实话实说——他总是躲躲藏藏的,每次都是我遇到危险的时候,他才突然出现。我对他其实没什么印象,因为只要他出现,我基本上已经昏迷不醒了。就像这次,我也是听你们说,他穿着黑衣黑袍,戴着尖尖的斗篷帽,还有遮脸的黑色三角巾,衣服和三角巾都笔挺得没有一丝褶皱,揍起人来火光四射。其他的我还真不了解,反正他就像个影子,一直跟着我。说起来也奇怪,我自己从来没有影子,不管太阳多好,地上都看不到我的影子,可这个黑袍客,倒真像我的影子!”
小弗拉修斯眨着清澈的大眼睛,像两颗透亮的黑曜石,他惊讶地张大嘴巴:“这么说,他是你的守护神?是个比你还厉害的影子游侠!”
阿契琉斯将烟斗在皮靴底上轻轻磕了磕,烟灰簌簌落在草地上,表情变得复杂起来,语气里带着几分无奈:“我其实不喜欢他。因为他除了揍人,什么话也不说,每次出现就只顾着把敌人打跑,连一句多余的话都没有!”
“所以你就变得这么话痨,还喜欢和绑架的肉票交朋友?比如我!”小弗拉修斯故意调侃道,小手还在背篓边缘轻轻晃悠。
阿契琉斯顿时瞪大眼睛,一本正经地反驳:“当然!不然多无聊啊!难道每次绑架都要直来直去地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多没意思!搞点事情才好玩,就像看集市上的商贩讨价还价斗嘴,听他们互相调侃;或者和农夫们一起收麦子、去雪雨河捕鱼,看着金黄的麦子堆满谷仓,看着渔网里蹦跳的鱼,多热闹!”
阿基里塔斯好像找到了知音,立刻大声附和:“对!搞点儿事情才不会无聊,这样的日子才精彩!上次我和赫斯去塔布提,还故意逗那些泥蝎,把它们气得跳脚追我们,现在想起来还觉得好笑!”
小弗拉修斯却不屑地撇撇嘴,眉头皱成一团:“纯粹是胡来!没有目标的瞎搞,这就是没有意义的人生!我们应该有更大的志向,比如拿下弗林锡,推翻那些恶霸的统治,然后占据矿山富可敌国!”
阿契琉斯急忙摇头,语气坚定:“不不不,这样才有意义!活在当下,好好享受每一分每一秒,哪怕是偶尔的痛苦,或者困难的日子长一点儿,也是很珍贵的。如果只是为了达到目标,一路急匆匆地往前赶,忽略了路上的风景,那才真的无意义!”
阿基里塔斯立刻附和道:“太有道理了!要那么多目标干嘛?自由地活着多好,活一天就好好享受一天,不用想那么多烦心事!”
“这就是你们的远大理想吗?”小弗拉修斯紧皱眉头,语气里满是嫌弃,“得过且过和猪羊无异!”
阿契琉斯却洋洋自得地扬起下巴,反问道:“理想为什么一定要远大?或者说,人为什么一定要有理想?每天能吃饱饭,能和朋友聊聊天,能看到太阳升起,这样的日子难道不好吗?”
“对!像我,跟着赫斯就行!他让我揍谁我就揍谁,不让我揍我就忍着,这样多轻松!”阿基里塔斯拍着胸脯说道,脸上满是满足——阳光照在他的脸上,竟然映得他满是污泥的脸如此灿烂。
小弗拉修斯愈发嫌弃地扫了眼阿契琉斯——他的皮靴上还沾着麦田的黑土,亚麻衫领口皱巴巴的,又转头打量着阿基里塔斯:他穿着件半截子破烂坎肩牛皮大氅,大氅上满是破洞犹如乞丐。小弗拉修斯轻呵了一声,语气里满是不屑:“你们真是生得死里糊涂,死得销声匿迹!没人记得你们是谁!”
阿契琉斯却来了劲头,继续絮叨道:“不不不,我什么都明白。就像那些依赖我的农夫,我心里清楚得很——等我完全打跑了周围的匪徒,他们就会慢慢嫌弃我,觉得我吃他们的粮食、住他们的房子是累赘,到时候别说喝一口蚕豆汤,就算只是路过他们的田埂,都可能招来仇恨。我知道他们早晚会对我下毒手,但我就是想享受现在这段安稳日子。等他们真要动手,我就带着你去别的地方流浪,反正我这辈子,早就习惯了居无定所。”
他顿了顿,眼神变得沉重:“我可是从迷雾山出来的匪徒,见过太多人为了一袋芋头粉、一块黑面包杀得尸横遍野。所以边城和迷雾山的佣兵才那么抢手,不只是因为他们强悍能打,更因为他们懂生活的真谛——在那种地方能活下来的,不是运气好到离谱,就是滑头至极,知道该低头时低头,该放手时放手。”
“自私鬼!”小弗拉修斯突然提高声音,眼神里满是控诉,“那你为什么没能保护兰德?考尔和我父亲?还有,你明明出卖了你的几个老伙计,才在边城当上巡逻官,你敢说你没做过?”
阿契琉斯的身体瞬间僵硬在马背上,像被施了定身咒。他张了张嘴,半天说不出话来,脸色渐渐变得苍白:“这个...这个比你想的复杂多了。虽然他们后来对我动手也是迫不得已,但确实是他们先出卖的我。我们其实原来都是‘罗圈猪哥’的人,别人说我们是匪徒,其实我们只是在给他干脏活儿——抢商队、烧对手的田地,都是他指使的。他是边城最大的地主,手里握着半个边城的粮食,就连你父亲,也和他有私下的勾当。”
他咽了口唾沫,继续道:“只不过‘罗圈猪哥’有些营生,我实在下不了手。有一次,他为了抢一块靠近水源的地,让我去干掉一个瘦巴巴的老人。可是个老寡妇,她看我快饿疯了,还从家里拿出最后一块黑面包给我吃。我当时就叫了她声‘妈妈’,转身就走了。也就是从那时候起,‘罗圈猪哥’觉得我不听话,想除掉我。我没办法,只能投靠边城的兰老大,这是边城暗地里的两股势力,我哪一头都得罪不起。后来,你父亲又勾结那些地主,想联手干掉兰老大,结果反被那个戴面具的家伙设了圈套,连自己的命都搭进去了。我当时根本左右不了局面,只能趁乱把你救出来。除非我能把边城所有的大佬都干掉,可那样一来,我又会变成老大的死敌。那根本不是我能插手的事,是他们几个大佬在豪赌,最后所有人都输了,没有任何人能在中间插一杠子!”
小弗拉修斯紧咬着嘴唇,嘴唇都快被咬出血来,他大声道:“那你为什么不抢占弗林锡?就算完成我父亲的心愿也行!这么简单的事情,你都不愿意为我做吗?”
阿契琉斯无奈地摇摇头,语气里满是疲惫:“我干不了。我这辈子,只善于用剑打架,可占领一个地方,需要的不是武力,是那种盘根错节的利益交织,需要有足够的心机去平衡各方势力,否则你根本分不清谁是朋友、谁是敌人。我是个粗人,脑子里只有‘打’和‘不打’,根本干不了这样的事。如果硬要让我掌握弗林锡,那结局只能是血流遍野,最后把弗林锡变成一片废墟,这不是你想看到的,也不是我想做的。”
“我看你一点儿也不像刚受过重伤的人!”小弗拉修斯上上下下打量着阿契琉斯,眼神里满是怀疑,“而且你没有影子!不管太阳多亮,地上都看不到你的影子,所以我怀疑你根本不是人,是个恶鬼!”
“想知道什么是恶鬼吗?”阿契琉斯用烟斗指了指赫斯身边的波潵琉游魂——淡蓝色的游魂正抱着胳膊飘在半空,周身的寒气让路过之处的树枝都结了层薄霜,“那样的才是恶鬼!我要是恶鬼,早就把你当成点心吃了,还会带你到处跑?”
正当阿契琉斯和小弗拉修斯斗得不可开交,赫斯突然扭过脸,目光落在阿契琉斯身上,语气严肃地问道:“剑客先生,你在边城的时候,听说过《西境神祷》这本书吗?”
阿契琉斯的身体猛地一挺,眼神里闪过丝慌乱,随即又迅速地摇摇头,指着身后的小弗拉修斯,语气带着几分闪躲:“我大字不识一个,连自己的名字都写不全,这样的事情你得问他,他跟着他父亲读过不少书。”
小弗拉修斯也摇了摇头,语气带着几分遗憾:“我父亲最喜欢收集和阅读书籍,他确实跟我提起过《西境神祷》这本书,说它是西境最神秘的典籍,但都没见过实物。”
赫斯的眉头紧紧皱了起来,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腰间的洛兹短剑,语气带着几分失落:“我也是受人之托,来寻找这本书的踪迹。如果你们以后想起什么关于这本书的线索,请务必告知我。”
阿契琉斯立刻陪笑道:“当然!您是我的救命恩人,别说只是找本书,就算是上刀山下火海,我也会帮您!”
小弗拉修斯轻轻叹了口气,眼神望向远处模糊的弗林锡城轮廓,语气里满是迷茫:“那咱们现在准备去哪?总不能一直这样漫无目的地骑马走吧?”
风吹过原野,带着麦浪的沙沙声,远处的雪雨河泛着银光。阿契琉斯看着远方,赫斯低头思索着《西境神祷》的下落,而阿基里塔斯则无聊地扯着马鬃,却突然抬起头,眨巴着眼睛大声道,“好像是要去...特克斯洛!”
《时间之书》:河中之水流淌,现在不是现在,过去不是过去。